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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楞严大义今释 第一章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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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ut
發表於:
2005/09/03 11:37am
认为心在身内的辨别
佛问:"你现在坐在精舍(注九)的讲堂里面,看外面的林田,在什么地方?阿难答:
“这个精舍的讲堂,在这个园地里面,园林在讲堂的外面。”佛问:“你在讲堂里面,
先看到什么。”阿难答:“我在堂内,先看到您,依次再看到大众。这样再向堂外
看去,就可以看到园林。”佛问:“你看到外面的园林,凭什么可以看见?”阿难答:
“这讲堂的门窗洞开,所以身在堂内,可以看见堂外,远处的园林。”佛问:“依你
所说,你的身体在讲堂内,窗户洞开,方能见到远处的园林。是否会有人在堂内,
根本不能看到堂内的我和大众,而只能看见堂外的园林呢?”阿难答:“在堂内不能
看见讲堂以内的人和景物,而只能看见外面的园林,绝无此理。”佛问:“诚然如
你所说,你的心,对于当前一切事物,都是明明了了。如果这个朋明了了的心,确
实存在于身体里面,就应该先能看到自己身体的内部。犹如一个人住在室内,应该
先能看封室内的东西一样。试问,世界上有谁能够先看到了身体内部的东西,形,
筋脉动摇的状态。纵然不可以看见,至少亦应当明明了了事实上,有谁能够自己看
得见身体内部的状况呢?在身体以内既然找不出能知能见的心是什么样子,何以能够
知道心由内部出身外的作用呢?所以你说,心在身体内部是错误的。”(分析一般观
念,认为心在身内是错误的。)
认为心在身外的辨别
阿难问:“听了佛的分析,我认为我和人们能知能见的心,在身外。譬如一盏灯光,
燃亮在室内,这个灯光,应该首先用室内的一 切,然后透过门窗再照到室外的庭院。
世间的人,事上不能自己看见身体内部,只能够看见身外的一切景物。犹如光本来
就在室外,所以不能照见室内。”(阿难第二次所答的观念,认为心在身外。)
佛问:“刚才我们大家饿了,就去吃饭。试问,可否在饿时派一个代表去吃,这个代
表的人吃饱了饭,我们大家就可以不饿了呢?”阿难答:“每个人的身体各自独立,
各自存在,若要一个代表大众吃饭,而使人人能饱,绝无此理。”佛说:“你说这个
明明了了,能知能觉的心,存在身外,那么身与心就应该各不相干,心所知的,身
体不一定能感觉得到。如果感觉在身上,心就不知道。我现在你身外一举手,你眼
睛看见了,心内就有分别的知觉吗?”阿难答:“当然有知觉。”佛说:“既然身外
一有举动,你心内在就有知觉的反应,何以认为心在身外呢?所以你说,心在身是错
误的。”(分析一般观念,认为心在身外是错误的。)。
阿难说:“依照这样辨别,在身内既见不到心,而在外面的举动,内心就有反应,确
见身心事实上不能分离,所以心在身外,也是错误。我再思维,心是潜伏在生理神
经的根里。以眼睛举例来说,就如一个人戴上玻璃眼镜,虽然眼睛戴上东西,但并
不障碍眼睛,眼的视线与外界接触,心就跟著起分别作用。人们不能自见身体的内
部,因为心的作用在眼神经的根里,举眼能看外面而无障碍,就是眼神经根里的心
向外发生的作用。”
(阿难第三次所答的观念,认为心在生理神经的根里,并举眼神经视觉作用来说明。
)
(注九)精舍:以供众僧精修梵行之舍。
认为心在生理神经根里的辨别
佛问:“依你所说,认为心潜伏在生理神经的根里,并且举玻璃良罩眼来说明。凡
是戴上眼镜的人,固然可以看见外面的景物,同时也能看见自己眼睛上的玻璃啦?”
阿难答:“戴上玻璃眼镜的人,固然可以看见外面的景物,同时也可以看见自己眼睛
上的眼镜。”佛说:“你说心潜伏在生理神经的根里,当一个人举眼看见外面景物
时,何以不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呢?假若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么你所看
见的眼睛,也等于外界的景象,就不能说是眼睛跟著心起分别的作用。如果心能向
外面看外界的景象,却不能够同时看见自己的眼睛,那你所说的能知能见明明了了
的心,潜伏在眼神经的根里,与眼睛戴上玻璃眼镜的譬喻相比拟,根本是错误的。”
(分析一般观念,认为心的作用,潜伏在生理神经根里,是错误的。)
认为它在见明见暗的作用上之辨别
阿难说:“再依我的思维,人们的身体,腑脏在身体的内部。眼晴和耳朵等有窍穴的
器官,在身体的外表。凡是腑脏所在的,自然暗昧。有窍穴洞开的,自然透明。例
如我现在对佛,张开眼睛,就看到光明,所以名为见外。闭上眼睛,就只见到黑暗,
所以名为见内。以此例来说明,或者比较明了。”(阿难第四次所答的观念,不是针
对心在何处去辨别,只根据见明见暗来说明心在内在外的现象。)
佛对于这个问题,分举在外在内八点事实来辨别解释。佛对阿难说:“第一,当你闭
上眼睛,看见黑暗的现象,这个黑暗的现象,是不是与眼睛所看见的境界对立。如
果黑暗现象,对立在眼晴前面,当然不能认为在眼睛以内。那么,所说暗昧境界,
名为在内,事实与理论,不能成立。第二,如果看见黑暗现象,名为见内,那么处
在完全黑暗的室内,室内的黑暗,都是你的内部了,能说这种黑暗现象,就是你的
腑脏吗?第三,假如说,目前黑暗的现象,不与眼睛对立,须知不相对立的境界,眼
睛根本就看不见。唯有离开互相对立的外境,只剩下绝对在里面的现象,才可以说
是内在的境界。那你所说在内的实际理论,才可以成立。第四,闭上眼睛,认为就
是看见身体的内部,那么,开眼看见外界的光明,这个心的作用,是由内到外,何
以不能先看见自己的面目呢? 第五,假如由内到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面目,你所
认为内外界限对立的理论根据,就不成立。假使必由内到外,可以见到自己的面目,
这个明明了了,能知能觉的心,以及可以看见物象的眼,就悬挂在虚空之间,怎样
可以名为在内呢?第六,如在虚空之间,自然不是你心的本能。那么,我现在坐在你
的对面,可以看见你,是否我这个人也算是你自己的心与身呢?第七,我坐在你的面
前,你的眼睛已经看到就知道了,你的心已经由你的眼到达我身上,同时你的身体
仍然存在著有你自己的知觉。那么这个知觉作用,与你看见外界的知觉作用,是否
同是你的心呢? 第八,如果你坚执地说,身体与眼睛,各有独立的知觉,那么你便
是有两个知觉了。那你的一身,应该有两个心性的体才是对的。综上述理由,你说
闭上眼睛,看见暗昧的景象,就叫做见内,根本是错误的。”(分析一般观念,认
为心存在于开眼见明,闭眼见暗的作用是错误的)
认为能思惟的是心之辨别
阿难说:“我听佛说[心生种种法(注十)生,法生种种心生(注十一),我现在再加思
维推测,这个思微的作用,就是我心的体住。当这个心的思惟体住,与外面境界事
物相连合,就是心之所在,并不一定在内,在外,或者在中间三处。”(阿难第五次
所答的观念,认为思微的作用,就是心的体性。)
佛说:“依你所说,心生种种法生,法生种种心生。思椎的意识作用,与现象界相合,
就是心。那么,这个心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体性,既然没有自体,就没有可以相合的。
设使没有自体的东西可以相合,等于抽象与假设相合,只有名词,并无事实,那还
有什么道理呢!如果认为心是没有自体的,你用手扭痛自己身体某一部分,试问,
你这个能够知觉疼痛的心,是你身体内部发出,还是由外界进来的呢?假若认为是从
身内发出,同你第一次所讲的心在身内的观念一样,应该先能看见身内的一切。如
果认为是从外界进来,同你第二次所讲的心在身外的观念一样,应该先能看见自己
的面目。”阿难说:“这个所谓能看见的是眼睛,能知的。”佛说:“假若认为眼睛
是能见的,现在你在室内,试问这个室能觉的心,并不是眼睛。若说必能先看见自
己的面目,是不对内所开的门窗,也能够看见东西吗?而且一般刚死的人,眼睛还在,
他们的眼睛也应该看得见东西。倘使眼睛还能看见东西,就不是死人了。再说,你
这个能知能觉,明明了了的心,必有一个自体。试问,它的自体是一个体呢?还是有
很多个体呢?心在你的身上,是遍满的呢?还是部分的呢?假若认为只是一个体,那你
用手扭痛某一部分,四肢应该同时感觉疼痛。如果扭痛在一部分,而四肢都感觉得
疼痛,那么,开始被扭的那一部分的疼痛,就不局部存在了。如果扭痛的部分,必
然有它固定的位置,那你认为全身只有一个心性之体,在经验上和理论上,都不能
成立。倘若认为有很多的心性之体,那又成为一个有很多个心性的人了。而且究竟
哪一部分的心性之体,才是你自己真实的心呢?同样的,如果认为身内存在的心性之
体,是遍满全身的,那同上面所分析的一样,不必再说。假若认为身内的能知能觉
的心性,并不遍满全身,那你碰头,同时也碰到足,既然头已经感觉疼痛,足就不
会再感觉到疼痛。事实上,并不如此,全身碰痛,全身都有感觉。综合上述理由,
你所说的,认为心性无体,因外界现象的反应,心就相合发生作用,根本是错误的。”
(分析一般观念,认为心性思惟作用,并无自体。都因外界刺激,相合反应而生是错
误的。)
认为心在中间之辨别
阿难说:“我常听佛与文殊大士等讲自性的实相,您说:心不在内,亦不在外。我现
在再加思维研究,在内寻不到这个能知能觉的心,身外又没有一个精神知觉的东西。
既然身内寻觅不到能知的心,所以不能认为心就存在身内。事实上身心又有互相知
觉的关系,所以也不能认为心在身外。因为身心互相关系,才能互相感觉得到。但
是向身内寻觅,又找不到心的形象。这样看来,它应该存在中间。"(阿难第六次所
答的观念,认为心存在于身体中间。)
nlut
發表於:
2005/09/03 11:36am
為心在身內的辨別
佛問:"你現在坐在精舍(注九)的講堂里面,看外面的林田,在什么地方?阿難答:
“這個精舍的講堂,在這個園地里面,園林在講堂的外面。”佛問:“你在講堂里面,
先看到什么。”阿難答:“我在堂內,先看到您,依次再看到大眾。這樣再向堂外
看去,就可以看到園林。”佛問:“你看到外面的園林,憑什么可以看見?”阿難答:
“這講堂的門窗洞開,所以身在堂內,可以看見堂外,遠處的園林。”佛問:“依你
所說,你的身体在講堂內,窗戶洞開,方能見到遠處的園林。是否會有人在堂內,
根本不能看到堂內的我和大眾,而只能看見堂外的園林呢?”阿難答:“在堂內不能
看見講堂以內的人和景物,而只能看見外面的園林,絕無此理。”佛問:“誠然如
你所說,你的心,對于當前一切事物,都是明明了了。如果這個朋明了了的心,确
實存在于身体里面,就應該先能看到自己身体的內部。猶如一個人住在室內,應該
先能看封室內的東西一樣。試問,世界上有誰能夠先看到了身体內部的東西,形,
筋脈動搖的狀態。縱然不可以看見,至少亦應當明明了了事實上,有誰能夠自己看
得見身体內部的狀況呢?在身体以內既然找不出能知能見的心是什么樣子,何以能夠
知道心由內部出身外的作用呢?所以你說,心在身体內部是錯誤的。”(分析一般觀
念,認為心在身內是錯誤的。)
認為心在身外的辨別
阿難問:“听了佛的分析,我認為我和人們能知能見的心,在身外。譬如一盞燈光,
燃亮在室內,這個燈光,應該首先用室內的一 切,然后透過門窗再照到室外的庭院。
世間的人,事上不能自己看見身体內部,只能夠看見身外的一切景物。猶如光本來
就在室外,所以不能照見室內。”(阿難第二次所答的觀念,認為心在身外。)
佛問:“剛才我們大家餓了,就去吃飯。試問,可否在餓時派一個代表去吃,這個代
表的人吃飽了飯,我們大家就可以不餓了呢?”阿難答:“每個人的身体各自獨立,
各自存在,若要一個代表大眾吃飯,而使人人能飽,絕無此理。”佛說:“你說這個
明明了了,能知能覺的心,存在身外,那么身与心就應該各不相干,心所知的,身
体不一定能感覺得到。如果感覺在身上,心就不知道。我現在你身外一舉手,你眼
睛看見了,心內就有分別的知覺嗎?”阿難答:“當然有知覺。”佛說:“既然身外
一有舉動,你心內在就有知覺的反應,何以認為心在身外呢?所以你說,心在身是錯
誤的。”(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在身外是錯誤的。)。
阿難說:“依照這樣辨別,在身內既見不到心,而在外面的舉動,內心就有反應,确
見身心事實上不能分离,所以心在身外,也是錯誤。我再思維,心是潛伏在生理神
經的根里。以眼睛舉例來說,就如一個人戴上玻璃眼鏡,雖然眼睛戴上東西,但并
不障礙眼睛,眼的視線与外界接触,心就跟著起分別作用。人們不能自見身体的內
部,因為心的作用在眼神經的根里,舉眼能看外面而無障礙,就是眼神經根里的心
向外發生的作用。”
(阿難第三次所答的觀念,認為心在生理神經的根里,并舉眼神經視覺作用來說明。
)
(注九)精舍:以供眾僧精修梵行之舍。
認為心在生理神經根里的辨別
佛問:“依你所說,認為心潛伏在生理神經的根里,并且舉玻璃良罩眼來說明。凡
是戴上眼鏡的人,固然可以看見外面的景物,同時也能看見自己眼睛上的玻璃啦?”
阿難答:“戴上玻璃眼鏡的人,固然可以看見外面的景物,同時也可以看見自己眼睛
上的眼鏡。”佛說:“你說心潛伏在生理神經的根里,當一個人舉眼看見外面景物
時,何以不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呢?假若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那么你所看
見的眼睛,也等于外界的景象,就不能說是眼睛跟著心起分別的作用。如果心能向
外面看外界的景象,卻不能夠同時看見自己的眼睛,那你所說的能知能見明明了了
的心,潛伏在眼神經的根里,与眼睛戴上玻璃眼鏡的譬喻相比擬,根本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的作用,潛伏在生理神經根里,是錯誤的。)
認為它在見明見暗的作用上之辨別
阿難說:“再依我的思維,人們的身体,腑臟在身体的內部。眼晴和耳朵等有竅穴的
器官,在身体的外表。凡是腑臟所在的,自然暗昧。有竅穴洞開的,自然透明。例
如我現在對佛,張開眼睛,就看到光明,所以名為見外。閉上眼睛,就只見到黑暗,
所以名為見內。以此例來說明,或者比較明了。”(阿難第四次所答的觀念,不是針
對心在何處去辨別,只根据見明見暗來說明心在內在外的現象。)
佛對于這個問題,分舉在外在內八點事實來辨別解釋。佛對阿難說:“第一,當你閉
上眼睛,看見黑暗的現象,這個黑暗的現象,是不是与眼睛所看見的境界對立。如
果黑暗現象,對立在眼晴前面,當然不能認為在眼睛以內。那么,所說暗昧境界,
名為在內,事實与理論,不能成立。第二,如果看見黑暗現象,名為見內,那么處
在完全黑暗的室內,室內的黑暗,都是你的內部了,能說這种黑暗現象,就是你的
腑臟嗎?第三,假如說,目前黑暗的現象,不与眼睛對立,須知不相對立的境界,眼
睛根本就看不見。唯有离開互相對立的外境,只剩下絕對在里面的現象,才可以說
是內在的境界。那你所說在內的實際理論,才可以成立。第四,閉上眼睛,認為就
是看見身体的內部,那么,開眼看見外界的光明,這個心的作用,是由內到外,何
以不能先看見自己的面目呢? 第五,假如由內到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面目,你所
認為內外界限對立的理論根据,就不成立。假使必由內到外,可以見到自己的面目,
這個明明了了,能知能覺的心,以及可以看見物象的眼,就懸挂在虛空之間,怎樣
可以名為在內呢?第六,如在虛空之間,自然不是你心的本能。那么,我現在坐在你
的對面,可以看見你,是否我這個人也算是你自己的心与身呢?第七,我坐在你的面
前,你的眼睛已經看到就知道了,你的心已經由你的眼到達我身上,同時你的身体
仍然存在著有你自己的知覺。那么這個知覺作用,与你看見外界的知覺作用,是否
同是你的心呢? 第八,如果你堅執地說,身体与眼睛,各有獨立的知覺,那么你便
是有兩個知覺了。那你的一身,應該有兩個心性的体才是對的。綜上述理由,你說
閉上眼睛,看見暗昧的景象,就叫做見內,根本是錯誤的。”(分析一般觀念,認
為心存在于開眼見明,閉眼見暗的作用是錯誤的)
認為能思惟的是心之辨別
阿難說:“我听佛說[心生种种法(注十)生,法生种种心生(注十一),我現在再加思
維推測,這個思微的作用,就是我心的体住。當這個心的思惟体住,与外面境界事
物相連合,就是心之所在,并不一定在內,在外,或者在中間三處。”(阿難第五次
所答的觀念,認為思微的作用,就是心的体性。)
佛說:“依你所說,心生种种法生,法生种种心生。思椎的意識作用,与現象界相合,
就是心。那么,這個心根本就沒有自己的体性,既然沒有自体,就沒有可以相合的。
設使沒有自体的東西可以相合,等于抽象与假設相合,只有名詞,并無事實,那還
有什么道理呢!如果認為心是沒有自体的,你用手扭痛自己身体某一部分,試問,
你這個能夠知覺疼痛的心,是你身体內部發出,還是由外界進來的呢?假若認為是從
身內發出,同你第一次所講的心在身內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身內的一切。如
果認為是從外界進來,同你第二次所講的心在身外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自己
的面目。”阿難說:“這個所謂能看見的是眼睛,能知的。”佛說:“假若認為眼睛
是能見的,現在你在室內,試問這個室能覺的心,并不是眼睛。若說必能先看見自
己的面目,是不對內所開的門窗,也能夠看見東西嗎?而且一般剛死的人,眼睛還在,
他們的眼睛也應該看得見東西。倘使眼睛還能看見東西,就不是死人了。再說,你
這個能知能覺,明明了了的心,必有一個自体。試問,它的自体是一個体呢?還是有
很多個体呢?心在你的身上,是遍滿的呢?還是部分的呢?假若認為只是一個体,那你
用手扭痛某一部分,四肢應該同時感覺疼痛。如果扭痛在一部分,而四肢都感覺得
疼痛,那么,開始被扭的那一部分的疼痛,就不局部存在了。如果扭痛的部分,必
然有它固定的位置,那你認為全身只有一個心性之体,在經驗上和理論上,都不能
成立。倘若認為有很多的心性之体,那又成為一個有很多個心性的人了。而且究竟
哪一部分的心性之体,才是你自己真實的心呢?同樣的,如果認為身內存在的心性之
体,是遍滿全身的,那同上面所分析的一樣,不必再說。假若認為身內的能知能覺
的心性,并不遍滿全身,那你碰頭,同時也碰到足,既然頭已經感覺疼痛,足就不
會再感覺到疼痛。事實上,并不如此,全身碰痛,全身都有感覺。綜合上述理由,
你所說的,認為心性無体,因外界現象的反應,心就相合發生作用,根本是錯誤的。”
(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性思惟作用,并無自体。都因外界刺激,相合反應而生是錯
誤的。)
認為心在中間之辨別
阿難說:“我常听佛与文殊大士等講自性的實相,您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我現
在再加思維研究,在內尋不到這個能知能覺的心,身外又沒有一個精神知覺的東西。
既然身內尋覓不到能知的心,所以不能認為心就存在身內。事實上身心又有互相知
覺的關系,所以也不能認為心在身外。因為身心互相關系,才能互相感覺得到。但
是向身內尋覓,又找不到心的形象。這樣看來,它應該存在中間。"(阿難第六次所
答的觀念,認為心存在于身体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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