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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標題: 楞严大义今释 第二章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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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楞严大义今释 第二章 第一节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nlut 發表於: 2005/09/20 11:30am
    楞严大义今释(二)
    个别际遇与共同遭遇的原因
     阿难听了佛的指示,知道自住本体,既不是因缘,又不是自然,更不是和合与不
    和合的道理,内心尚未开悟。现在再听到‘见见非见’的理论,越发增加迷惑,请
    求佛再加说明。于是佛又向阿难说:“你虽然博闻强记,只是知识增加,但缺乏心
    性正定中微密观照的实证工夫,所以此心始终不能明了。我现在为你分别开示,也
    便后世未来的人们,知道如何丑笳_跞_恋牡缆罚?
    希望你仔细静听。一切含有灵性的众生,犹如旋轮,任随世间现实环境所播弄。被
    两种颠倒分别妄见的幻有感觉业力所支配,在现实的世间里,随环境业力的轮子旋
    转。什么是两种幻有感觉的妄见呢?第一是众生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
    (包括、个人主观观念)第二是众生共同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包括大众的
    思想)第一什么是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呢?犹如世间有人,眼睛患发炎
    或内外障的病症,夜里看见灯光的照耀,可能就会觉得另外有一个五色重叠的圆圈
    影子。这种现象是灯光自身所现的形色,还是自性能见的作用所生出来的彩色呢?假
    若认为是灯光的彩色,何以没有眼病的人,不能看见同样的景象,只有患眼病的人,
    才能看见? 如果它是能见的功能所生的彩色,这个能见的作用,己经变成形色了。
    患眼病的人所看见的圆影颜色病象,又叫做什么呢? 再说: 假若这个病眼看见的圆
    影与颜色,离开了灯光,仍旧单独存在,那么看别的东西,也应该有圆影与颜色的
    出现了。如果圆影与颜色,离开了看见的作用,依然单独存在,应该不是眼睛所能
    见到的,何以病眼的人又能够看见呢? 所以应当知道光色的显现,确实由于灯的存
    在。光外色影,却是眼睛有病才发生的。事实上,光色的圆影与所见的作用,都是
    自性变态的病象。能够了解那是变态病象的见性,却不是病。所以不应该说这种现
    象,是灯光的作用,还是眼晴所见的作用。也不能说不是灯光,也不是眼睛所见的
    作用。(因为离开了灯光,即使有病眼,也看不见这种现象,如果没有病根,也看不
    见这种幻影。)犹如第二个月亮,既不是原有月亮的本身,也不是凭空的影子。为什
    么呢?例如用手捏住眼睛去看月亮,可以看见两个月亮。这是眼晴受障碍,视线发生
    分裂的作用,既不是月亮有两个,也不是月亮有影子,这完全是因为用手捏住眼晴,
    视线分裂所造成的。凡是有知识的人, 当然不会认为这种捏住眼睛,造成视线分裂
    的作用, 便是第二个月亮的来源。但是也不能说捏的作用, 不是造成第二个月亮
    出现的原因。这个病眼所看见的幻影,怎能说它是灯的作用, 或是见的作用呢?更
    何况再去分别它不是灯的作用, 也不是见的作用呢?(人们见到各种不同的现象,
    产生种种不同的感觉,形成各种不同的主观观念,都是清净自性功能所生的变态病
    象。自性变态病象所见的一切, 当然不正确,自然更不知道哪个是自然界的幻影,
    哪个是能见的自性了。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一切,完全受到个别业力所形成的幻觉
    妄见支使,包括个人的主观观念。在物理世界的现象当中,所看见的光景和色素以
    及万物形态,它的原本形状,并不一定和我们肉眼所看见的情形一样。我们所看见
    的情形,都是受光波振动的不同影响,而发生视线感觉的幻觉作用。并不一定是绝
    对的真实,也不能说所看见的并不真实。在意识思想上,人们的主观观念,都受个
    别认识观点的支配,经常落在错误的漩涡里,就各是其所是, 非其所非了。)
    “第二,什么是众生共同业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觉的妄见呢?这个世界除了大海洋,
    中间的陆地,大约有三千洲。正中央的大洲,有大国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各海洋
    中, 各有国三两百,或一,或二,或至三十/四十/五十不等。如果在某一个小洲
    中, 只有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遭遇到恶缘厄运,这个国家的人便会看见种种不
    祥的景象。例如看见两个两阳,或是两个月亮,或是彗星,以及天体种种不平常的
    现象。但是只有这一个国家的人方能看见,另一个国家的人,都看不见这些现象,
    而且也毫无所闻“(古代天象学的观念,认为天体日月行星的运行变化,与地球人
    类都有息息相关之处。所以当天象有不平常的出现或变化时, 必然影响到地球上人
    事的大变动。因此由天文学而形成 一种占星术。现代天文学否认这种学说。天人关
    系, 究竟是否如此?且待科学再进步的证明,大可不必基于这一时代的学说去争论。)

    佛又说:“现在我把上面所举出的这两种道理,归纳的,演绎的,作一比较说明:
    例如个别业力怕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像那个眼睛有病的人, 看见灯光中所现的圆
    光影像,也同前面的现象相似,实际是年的人眼睛有病所形成。眼睛的病,就是所
    见影像的来源。这种影像,并非没有病态。例如眼前看见的山河国土,与形形色色
    自然界众生界的各种现象,也都是无始以来自性功能习惯性的变态病象作用。(因
    为自然界各种形形色色的光色现象,本身实相,并不一定和人们眼睛所看见的情形
    相同。)能见的作用,与现象界接触,才有眼前的现象发生。这种作用和意识,实
    际上都是自性正觉光明所起的变态病象。当你感觉能见时, 便是病象。但是那个正
    觉光明的能生感觉所缘的本元,并没有病态。因为自性能觉的功能,既然可以感觉
    所见的是变态病象,这能觉的自性,并不在变态病象的各种现象当中,这实在就是
    能见功能见到了自己的本性。诸凡感觉/闻听/知觉/秘见的作用,都由这个自性
    出发,哪里还另外有见闻觉知的存在呢?所以你现在可以看见我同你自己,以及世
    间各类众生,都是自性能见功能所生的变态病象。没有这些变态病象,便是能见的
    真精自性,它是没有病态的,所以不称之为妄见。其次,又如其同业力所形成的幻
    有感觉妄见, 也同于上例。只是将一个眼病人的个别病态,扩充为一国人的共有病
    态。个人所见的圆光影像,是眼病所形成。一国人共同所见的灾异恶象,所遭遇的
    天灾人祸,都是共同业力的恶缘所发生,也都是无始以来能见作用所生的变态病象。
    再如这个世界上的三千洲,和四大海洋,肪至日月所照到的太阳系中各个星球国土,
    以及这些土地上所有含灵的众生,一切见/闻/觉/知,都是自性本体功能,受业
    力形成的幻有感觉妄见所生的变态病象,互相和合妄生,互相和合妄死。如果能够
    超越远离一切互相和合因缘,及不和合的因缘,就可以灭除一切生死的本因,归还
    到圆满正觉,不生不灭的自性本体。自然得入清净本心,自性常住的本位。“
     
         第三章 心理与生理现状为自性功能发生的互变
     
    佛说:“你先前虽然解悟到本觉灵妙光明的自性,既不属于因缘所生,又不是自然
    的本能。但是你还没有明白这个本觉根元,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种现象所生,但
    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种现象才能表现其作用。自然界的现象,不外明暗通塞四种境界。
    在这四种互相对待互为消长的现象当中,你能见的自性,究竟与哪一作用相和呢?如
    果与光明相和,当你看见饷髟谀阊矍暗氖焙颍?其间何处掺杂你能见的自性?倘若能
    见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别,掺杂以后又变成哪种形相呢?若是没有能见的自性作用,
    怎样又可以看见光明呢?如果认为看见光明的就是自性,如何又可以见到这个能见的
    自性呢?倘若能见的自性本来圆满,那么,何处方与光明相和呢?如果说光明本自圆
    满,就不需要与能见的自性相和。若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有别,认为掺杂起来才发生
    看见光明的作用,在理论上,就失去自性与光明的意义。假若掺杂起来,便失去了
    光明与自性的意义,那么,所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相和,当然也不合理了。其他如
    黑暗,以及通塞,都是同样的道理。倘若认为自然界的和合才产生自性功能的作用,
    都是错误的。从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从合的观点去研究,也同上面所讲的道理一
    样,不须辨别即知。(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互相对待的。能见能知各种对待现象
    的自性,却是超然独立的。)阿难说:"既然这样。如我思惟:这个灵妙正觉的本元,
    与一切外界现象,以及心思念虑的作用,不是和合的了?”佛说:"你现在又说能知
    能见的自性功能,与自然界现象不相和合,便又落于偏差。假若不相和合,看见光
    明的时候,这个能见的自性与光明,必然各有它的边际。你仔细研究,哪里是光明
    ?哪里是能见自性的精灵?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接触的时候,哪里是这两种边际的界
    限呢?如果光明的边际里,绝对没有能见自性的作用,当然各不相干,自然也不知道
    光明的现象在哪里,更不知道光明的边际。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同这个道理
    一样。从不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从不合的观点去研究,假如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根
    本不能相合,那么,能见的见性与光明就互相违背,各不相干,犹如耳朵与光明根
    本就各不相关一样。如果能见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现象在哪里,怎样可以辨别它
    与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所以也同上面所讲不和的道理是一样,不须辨别即知。“
    (自然界的万有物象,以及虚空,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人们自身的精神,也具有
    放射的作用。自性能见能知的感觉的作用,与万象接触,自然发生感觉知觉的作用。
    如果二者不相和合,即不起作用。)
     
    nlut 發表於: 2005/09/20 11:27am
    楞嚴大義今釋(二)
    個別際遇与共同遭遇的原因
     阿難听了佛的指示,知道自住本体,既不是因緣,又不是自然,更不是和合与不
    和合的道理,內心尚未開悟。現在再听到‘見見非見’的理論,越發增加迷惑,請
    求佛再加說明。于是佛又向阿難說:“你雖然博聞強記,只是知識增加,但缺乏心
    性正定中微密觀照的實證工夫,所以此心始終不能明了。我現在為你分別開示,也
    便后世未來的人們,知道如何醜笳_躒_戀牡纜罰?
    希望你仔細靜听。一切含有靈性的眾生,猶如旋輪,任隨世間現實環境所播弄。被
    兩种顛倒分別妄見的幻有感覺業力所支配,在現實的世間里,隨環境業力的輪子旋
    轉。什么是兩种幻有感覺的妄見呢?第一是眾生個別業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覺的妄見,
    (包括、個人主觀觀念)第二是眾生共同業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覺的妄見。(包括大眾的
    思想)第一什么是個別業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覺的妄見呢?猶如世間有人,眼睛患發炎
    或內外障的病症,夜里看見燈光的照耀,可能就會覺得另外有一個五色重疊的圓圈
    影子。這种現象是燈光自身所現的形色,還是自性能見的作用所生出來的彩色呢?假
    若認為是燈光的彩色,何以沒有眼病的人,不能看見同樣的景象,只有患眼病的人,
    才能看見? 如果它是能見的功能所生的彩色,這個能見的作用,己經變成形色了。
    患眼病的人所看見的圓影顏色病象,又叫做什么呢? 再說: 假若這個病眼看見的圓
    影与顏色,离開了燈光,仍舊單獨存在,那么看別的東西,也應該有圓影与顏色的
    出現了。如果圓影与顏色,离開了看見的作用,依然單獨存在,應該不是眼睛所能
    見到的,何以病眼的人又能夠看見呢? 所以應當知道光色的顯現,确實由于燈的存
    在。光外色影,卻是眼睛有病才發生的。事實上,光色的圓影与所見的作用,都是
    自性變態的病象。能夠了解那是變態病象的見性,卻不是病。所以不應該說這种現
    象,是燈光的作用,還是眼晴所見的作用。也不能說不是燈光,也不是眼睛所見的
    作用。(因為离開了燈光,即使有病眼,也看不見這种現象,如果沒有病根,也看不
    見這种幻影。)猶如第二個月亮,既不是原有月亮的本身,也不是憑空的影子。為什
    么呢?例如用手捏住眼睛去看月亮,可以看見兩個月亮。這是眼晴受障礙,視線發生
    分裂的作用,既不是月亮有兩個,也不是月亮有影子,這完全是因為用手捏住眼晴,
    視線分裂所造成的。凡是有知識的人, 當然不會認為這种捏住眼睛,造成視線分裂
    的作用, 便是第二個月亮的來源。但是也不能說捏的作用, 不是造成第二個月亮
    出現的原因。這個病眼所看見的幻影,怎能說它是燈的作用, 或是見的作用呢?更
    何況再去分別它不是燈的作用, 也不是見的作用呢?(人們見到各种不同的現象,
    產生种种不同的感覺,形成各种不同的主觀觀念,都是清淨自性功能所生的變態病
    象。自性變態病象所見的一切, 當然不正确,自然更不知道哪個是自然界的幻影,
    哪個是能見的自性了。人們對于現實世界的一切,完全受到個別業力所形成的幻覺
    妄見支使,包括個人的主觀觀念。在物理世界的現象當中,所看見的光景和色素以
    及万物形態,它的原本形狀,并不一定和我們肉眼所看見的情形一樣。我們所看見
    的情形,都是受光波振動的不同影響,而發生視線感覺的幻覺作用。并不一定是絕
    對的真實,也不能說所看見的并不真實。在意識思想上,人們的主觀觀念,都受個
    別認識觀點的支配,經常落在錯誤的漩渦里,就各是其所是, 非其所非了。)
    “第二,什么是眾生共同業力所形成的幻有感覺的妄見呢?這個世界除了大海洋,
    中間的陸地,大約有三千洲。正中央的大洲,有大國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各海洋
    中, 各有國三兩百,或一,或二,或至三十/四十/五十不等。如果在某一個小洲
    中, 只有兩個國家,其中一個國家遭遇到惡緣厄運,這個國家的人便會看見种种不
    祥的景象。例如看見兩個兩陽,或是兩個月亮,或是彗星,以及天体种种不平常的
    現象。但是只有這一個國家的人方能看見,另一個國家的人,都看不見這些現象,
    而且也毫無所聞“(古代天象學的觀念,認為天体日月行星的運行變化,与地球人
    類都有息息相關之處。所以當天象有不平常的出現或變化時, 必然影響到地球上人
    事的大變動。因此由天文學而形成 一种占星術。現代天文學否認這种學說。天人關
    系, 究竟是否如此?且待科學再進步的證明,大可不必基于這一時代的學說去爭論。)

    佛又說:“現在我把上面所舉出的這兩种道理,歸納的,演繹的,作一比較說明:
    例如個別業力怕形成的幻有感覺妄見,像那個眼睛有病的人, 看見燈光中所現的圓
    光影像,也同前面的現象相似,實際是年的人眼睛有病所形成。眼睛的病,就是所
    見影像的來源。這种影像,并非沒有病態。例如眼前看見的山河國土,与形形色色
    自然界眾生界的各种現象,也都是無始以來自性功能習慣性的變態病象作用。(因
    為自然界各种形形色色的光色現象,本身實相,并不一定和人們眼睛所看見的情形
    相同。)能見的作用,与現象界接触,才有眼前的現象發生。這种作用和意識,實
    際上都是自性正覺光明所起的變態病象。當你感覺能見時, 便是病象。但是那個正
    覺光明的能生感覺所緣的本元,并沒有病態。因為自性能覺的功能,既然可以感覺
    所見的是變態病象,這能覺的自性,并不在變態病象的各种現象當中,這實在就是
    能見功能見到了自己的本性。諸凡感覺/聞听/知覺/秘見的作用,都由這個自性
    出發,哪里還另外有見聞覺知的存在呢?所以你現在可以看見我同你自己,以及世
    間各類眾生,都是自性能見功能所生的變態病象。沒有這些變態病象,便是能見的
    真精自性,它是沒有病態的,所以不稱之為妄見。其次,又如其同業力所形成的幻
    有感覺妄見, 也同于上例。只是將一個眼病人的個別病態,擴充為一國人的共有病
    態。個人所見的圓光影像,是眼病所形成。一國人共同所見的災异惡象,所遭遇的
    天災人禍,都是共同業力的惡緣所發生,也都是無始以來能見作用所生的變態病象。
    再如這個世界上的三千洲,和四大海洋,肪至日月所照到的太陽系中各個星球國土,
    以及這些土地上所有含靈的眾生,一切見/聞/覺/知,都是自性本体功能,受業
    力形成的幻有感覺妄見所生的變態病象,互相和合妄生,互相和合妄死。如果能夠
    超越遠离一切互相和合因緣,及不和合的因緣,就可以滅除一切生死的本因,歸還
    到圓滿正覺,不生不滅的自性本体。自然得入清淨本心,自性常住的本位。“
     
         第三章 心理与生理現狀為自性功能發生的互變
     
    佛說:“你先前雖然解悟到本覺靈妙光明的自性,既不屬于因緣所生,又不是自然
    的本能。但是你還沒有明白這個本覺根元,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种現象所生,但
    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种現象才能表現其作用。自然界的現象,不外明暗通塞四种境界。
    在這四种互相對待互為消長的現象當中,你能見的自性,究竟与哪一作用相和呢?如
    果与光明相和,當你看見餉髟諛閶矍暗氖焙潁?其間何處摻雜你能見的自性?倘若能
    見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別,摻雜以后又變成哪种形相呢?若是沒有能見的自性作用,
    怎樣又可以看見光明呢?如果認為看見光明的就是自性,如何又可以見到這個能見的
    自性呢?倘若能見的自性本來圓滿,那么,何處方与光明相和呢?如果說光明本自圓
    滿,就不需要与能見的自性相和。若能見的自性与光明有別,認為摻雜起來才發生
    看見光明的作用,在理論上,就失去自性与光明的意義。假若摻雜起來,便失去了
    光明与自性的意義,那么,所謂能見的自性与光明相和,當然也不合理了。其他如
    黑暗,以及通塞,都是同樣的道理。倘若認為自然界的和合才產生自性功能的作用,
    都是錯誤的。從和的觀點來說是這樣,從合的觀點去研究,也同上面所講的道理一
    樣,不須辨別即知。(自然界的一切現象,都是互相對待的。能見能知各种對待現象
    的自性,卻是超然獨立的。)阿難說:"既然這樣。如我思惟:這個靈妙正覺的本元,
    与一切外界現象,以及心思念慮的作用,不是和合的了?”佛說:"你現在又說能知
    能見的自性功能,与自然界現象不相和合,便又落于偏差。假若不相和合,看見光
    明的時候,這個能見的自性与光明,必然各有它的邊際。你仔細研究,哪里是光明
    ?哪里是能見自性的精靈?當能見的自性与光明接触的時候,哪里是這兩种邊際的界
    限呢?如果光明的邊際里,絕對沒有能見自性的作用,當然各不相干,自然也不知道
    光明的現象在哪里,更不知道光明的邊際。其他如黑暗,以及通塞,都同這個道理
    一樣。從不和的觀點來說是這樣,從不合的觀點去研究,假如能見的自性与光明根
    本不能相合,那么,能見的見性与光明就互相違背,各不相干,猶如耳朵与光明根
    本就各不相關一樣。如果能見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現象在哪里,怎樣可以辨別它
    与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所以也同上面所講不和的道理是一樣,不須辨別即知。“
    (自然界的万有物象,以及虛空,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人們自身的精神,也具有
    放射的作用。自性能見能知的感覺的作用,与万象接触,自然發生感覺知覺的作用。
    如果二者不相和合,即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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