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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香 港,用 硬 幣 隨 時 犯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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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e0816
發表於:
2006/01/17 01:39am
都有聽過 ~
所以我通常都係用八達通
真係一咭傍身, 全港通行
只係唔可以用嚟撘的士
nana
發表於:
2006/01/16 01:38pm
下面引用由
文風
在
2006/01/15 10:22pm
發表的內容:
你說的一半正確......
店員是可以拒收, 但用者不箅是犯法那麼嚴重
香港法律第454章第2(1)條---
1)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命令授權發行硬幣,其設計、面額、成分、準重量及可容許的公差,須於命令內指明,而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a) 以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但沒有說明不依規定付款會有什麼懲罰[後果], 即沒有[罰則]!
-=-=-=-=- 以下內容由
nana
在
2006年01月16日 01:41pm
時新增 -=-=-=-=-
嚴格來說, 店方不收500元或1000元紙幣, 也是違反法律規定, 因為兩者皆為法定貨幣(legal tender)!
-=-=-=-=- 以下內容由
nana
在
2006年01月16日 01:42pm
時新增 -=-=-=-=-
店方只能推說無足夠找贖...
九千
發表於:
2006/01/16 01:33am
通常會比人拖出去打。。。。
文風
發表於:
2006/01/15 10:22pm
你說的一半正確......
店員是可以拒收, 但用者不箅是犯法那麼嚴重
mms
發表於:
2006/01/15 02:02pm
闻所未闻
Lemon
發表於:
2006/01/15 02:55am
在 香 港,用 硬 幣 隨 時 犯 法!
一 日 落 樓 下 快 餐 店 買 飯 盒 , 成 身 淨 係 得 張 五 百 蚊 紙 ,唯 有 用 張 大 牛 找 數 啦 。
點 知 個 收 銀 員 話 唔 夠 散 紙 找 ,拒 收 。
於 是 就 改 去 隔 離 茶 餐 廳 買 外 賣 。
但 係 個 事 頭 婆 又 話 唔 收 大 紙 。面 對 「 飢 寒 交 迫 」環 境 ,真 係 氣 上 心 頭 。一 間 咁 大 規 模 快 餐 店 ,竟 然 唔 事 先 聲 明 就 拒 收 「 五 百 」 同 「 一 千 蚊 」 大 紙 。
呀 , 忽 然 心 生 一 計 , 特 登 走 去 轉 角 間 銀 行 換 「 銀 仔 」,總 共 換 左 三 袋 一 亳 子 , 每 袋 一 百 個 。
於 是 即 刻 返 轉 頭 去 買 個 三 十 蚊 飯 盒 ,一 手 放 底 三 袋 一 亳子。
見 到 收 銀 員 個 谷 氣 樣 , 真 係 心 都 涼 哂 !
喂 ! 咪 以 為 報 到 仇 呀 !
其 實 你 已 經 抵 觸 左 《 硬 幣 條 例 》。
一 元 、 兩 元 及 五 元 面 額 的 硬 幣 每 次 使 用 都 不 可 超 過 一 百元 。
而 五 角 、 兩 角 及 一 角 面 額 的 輔 幣 , 則 每 次 只 可 使 用兩 元 。
若 超 過 了 法 定 限 額 , 對 方 是 有 權 拒 收 餘 款 的 。
例 如 :
乘搭車費三 元 的 巴 士 , 付 六 個 五 角 硬 幣 ,巴 士 司 機 是 有 權 拒 收 的 。
又 例 如 :
購 買 一 百 五 十 元 的 物 品 , 便 一定要 以 紙 幣 繳 付
即 使 用 三 十 個 五 元 硬 幣 , 店 員 亦 可 拒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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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術數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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