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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生術數研究社【潮流特區】電子資訊版 → 發表回覆

主題標題: 13歲男孩向女孩施暴後再殺死女孩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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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13歲男孩向女孩施暴後再殺死女孩母親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kathy 發表於: 2006/03/26 02:03am

    下面引用由dddada2006/03/25 09:51pm 發表的內容:
    那要小心小「CAT 肥」了.................



    如果我還是13歲
    66就危險了~~~~卡卡卡~~~~    


    你很懶喔 根本沒有看上面的刑法說明.未滿14歲.這條相當於台灣的少年保護法.不會有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台灣還可以上學吃免錢的牢飯.最後還是持續犯案.畢竟強制戒護矯正沒有那麼多人在監視



    從文章來看
    那個所謂小孩
    他的想法是重點,跟年齡好像一點關係也沒有也
    竟然可以杀人砍那麼多下………變態………
     
    dddada 發表於: 2006/03/25 10:09pm

    下面引用由無尾蜂2006/03/25 10:05pm 發表的內容:
    dada ~
    你的樣子 (頭像) 好像很舒服似的,
    咀又長長的在甜笑,實在有點令人妒忌~




    幸好妳沒用上「安詳」二字      
     
    無尾蜂 發表於: 2006/03/25 10:07pm

    下面引用由心易先天數2006/03/25 09:53pm 發表的內容:
    你很懶喔 根本沒有看上面的刑法說明.未滿14歲.這條相當於台灣的少年保護法.不會有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台灣還可以上學吃免錢的牢飯.最後還是持續犯案.畢竟強制戒護矯正沒有那麼多人在監視



    這個香港可能會好一點,因為愛面子,父母對子女通常管得很嚴。
     
    無尾蜂 發表於: 2006/03/25 10:05pm

    下面引用由dddada2006/03/25 09:51pm 發表的內容:
    那要小心小「CAT 肥」了.................



    dada ~
    你的樣子 (頭像) 好像很舒服似的,
    咀又長長的在甜笑,實在有點令人妒忌~  
     
    心易先天數 發表於: 2006/03/25 09:53pm

    下面引用由kathy2006/03/25 08:48pm 發表的內容:
    為什麼會判得那麼輕………


    你很懶喔 根本沒有看上面的刑法說明.未滿14歲.這條相當於台灣的少年保護法.不會有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台灣還可以上學吃免錢的牢飯.最後還是持續犯案.畢竟強制戒護矯正沒有那麼多人在監視
     
    dddada 發表於: 2006/03/25 09:51pm

    下面引用由無尾蜂2006/03/25 09:42pm 發表的內容:
    因為他不足 14歲



    那要小心小「CAT 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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