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一覽:[轉貼]劉兆祥專欄12月17日收市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
0to1 |
發表於: 2004/12/18 09:51am |
領匯事件進退失據(1217PM) .
港股平開後橫行, 下午開市後急挫, 尾市反彈, 可惜未能重返萬四之上, 全日收報13992點, 跌32點, 成交196億元.
. 港股平開後橫行, 恆指最高報14032點, 微升8點, 十一時後於13960點至萬四關徘徊, 下午開市後大幅回落, 最低報13905點, 跌119點, 波幅127點, 收市報13992點, 跌32點, 成交196億元. 12月期指最高報14075點, 最低報13923點, 波幅152點, 收14045點, 微升5點, 成交25016張, 高水53點, 12月國期高低報4738點及4800點, 波幅62點, 收4780點, 平上日收市, 成交只有2019張, 輕微高水2點.
. 恆指成份股成交77億元, 思捷(#330)升一元, 收$47.60, 成交2.9億元, 駿威(#203)升$0.05, 收$2.80, 成交0.42億元, 裕元(#551)升$0.35, 收$20.75, 成交0.6億元, 中華煤氣(#3)升$0.25, 收$16.20, 成交0.68億元, 新地(#16)升$0.50, 收$76.75, 成交4.27億元, 太古A(#19)跌$0.50, 收$62.50, 成交1.8億元, 匯豐(#5)跌$1.50, 收130元, 成交28.8億元; 中資H股指數波幅為4724點及4783點, 波幅59點, 收報4778點, 升15點, 成交24.4億元, 中海集運(#2866)升$0.075, 收$3.10, 中石化(#386)升$0.075, 收$3.15, 成交2.5億元, 平保(#2318)升$0.25, 收$13.10, 成交4.3億元, 魏橋(#2698)跌$0.60, 收$12.45, 成交0.42億元, 鎮海(#1128)跌$0.25, 收$7.70, 兗州煤(#1171)跌$0.30, 收$11.60, 成交一億元, 紅籌平穩, 澳門概念股升勢停不了, 新濠(#200)升$1.05, 收$15.65, 成交5.13億元, 嘉建(#27)升$0.975, 收$4.25, 成交4.3億元, 嘉國(#173)升$0.135, 收$2.075, 成交0.9億元, 遠東系跟隨上升, 廣益(#530)升$0.01, 收$0.048, 成交2.59億元, 英皇中國(#296)升$6.20, 收$43.20, 成交0.66億元, 但信德(#242)跌$0.15, 收8元, 成交3.4億元, 澳門實德(#487)跌$0.03, 收$1.61, 成交1.69億元, 中國星(#326)跌$0.05, 收$0.77, 成交1.38億元, 中大娛樂(#8167)升$0.037,收$0.08, 成交一億股, 瑞安建業(#983)升$0.75, 收$9.95.
. 今天港股繼續受困於領匯事件, 早段受壓於十天及二十天線的阻力而回, 下午因終審法院依據條例而容許在28天內提出上訴, 使領匯基本上不可能上市, 引致期指在數分鐘之內下跌百點, 展望下週走勢, 由於今晚美國四期結算, 因此美股會否出現轉勢情況呢? 而外匯市場也是關注焦點, 而倫敦匯豐自上月高見953.50便士後, 目前已經由高位回落10%, 在860便士徘徊, 除了倫敦匯豐見底反彈, 或英鎊兌美元突破2算, 否則本地匯豐難有表現, 最終拖累大市. 如果本地匯豐在130關口吸引大量買家掛入, 但倫敦匯豐低於本地而出現套戥利潤的話, 更可能引致大量套戥資金外流, 本地被迫加息, 使股市跌勢更急.
. 至於領匯事件, 目前正是最後階段, 由於終審法院提出無權力縮短上訴時間, 即兩名訴訟人士可以在28天之內向他們提出上訴, 而今早領匯發出的聲明是下週一維持有條件上市, 即沒有涉及任何法律訴訟下才於週一上市, 因此能夠上市的權力, 理論上由兩大訴訟人決定, 當他們放棄上訴時才可上市(當然另一方法是他們不幸離世, 但????), 而如果政府一意孤行要於週一上市的話, 將面對兩大難題, 第一是領匯上市時只有集資的二百多億元資產(商場物業要等待訴訟完成後才可注入), 屬純現金公司,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 純現金公司根本不可能通過證監而上市(但房地產基金便不知道), 難度要證監又改條例, 還是開了先例後, 將有其他公司跟隨, 第二是領匯於招股書中預期派息情況, 如果下週一可以上市, 但資產要待訴訟完成後注入, 除非由政府補貼派息的資金, 否則只能減少派息或要借貸才可達到, 但政府也有難處, 擔憂未能上市而引致更多的訴訟賠償, 從招股書的風險聲明中, 並沒有因訴訟而不能上市的風險, 但有一招, 就是由港交所造醜人, 否決其上市申請, 他便可以”無法向投資者保證領匯可繼續符合有關維持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地位之所需規定, 又或香港聯合交易所不會改變上市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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