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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http://leold.yuensang.com/cgi-bin/topic.cgi?forum=47&topic=14)


-- 作者: 吳問天
-- 發表時間: 2004/09/26 11:08am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如何類聚?如何群分?何以吉凶生呢?


-- 作者: 本有正念
-- 發表時間: 2004/09/26 04:31pm

讓小妹試答,有錯請指正。

[i]如何方以類聚? 如何物以群分? [/i]

從繫辭傳,第二章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使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又,陳潔淮老師在易學易經的第二講解說明,古人包羲氏(即伏羲氏)上觀天文、下觀地理,近取人生,遠取諸物而定出八卦,即把世間萬物[b]以象歸類[/b]。

[i]為何吉凶生矣?[/i]
從繫辭傳,第七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及 第十一章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文王[b]利用象作卦辭[/b]於憂患之時,用於斷事,决定吉凶,六十四中凶多於吉。

[i]用於日常生活中,如何方以類聚? 如何物以群分? 為何吉凶生矣?[/i]

舉例說,每間公司必定把工作[b]歸類[/b] ---[b]以簡馭繁[/b],並分派給合適員工跟進,而負責同類工作的員工必定坐在一起 --- 即([b] 類聚[/b]);有時因為利益關係,即使是同部門的員工也會分黨分派,[b]群分立見[/b],理所當然,為了爭取黨派之利益,合作或衝突現象出現,得益者吉、失益者凶,得失吉凶生矣。

再舉一例,就一個人而言,在開始工作之前,必先把工作分辨是自己的工作或是別人負責的部份,再定好[b]「輕重緩急」[/b] 四類,如果這麽簡單的分類也搞不好,吉凶立見,老闆不責罵您也出奇呢!

:em15:


-- 作者: 0to1
-- 發表時間: 2004/09/26 06:35pm

哇..本有姐姐..咁勁架


-- 作者: 紅月
-- 發表時間: 2004/11/07 00:07am

兩個角度
其一
我忽然想到滴天髓的方局論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萬物既已分類
自須歸其類
其之吉凶
除如上本有姐姐所說之利弊得失
但如方局論之述
亦懼方局不分之得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來說好了
工作分類
但有很多工作分不清是哪一類
你佔一點責任
我佔一點責任
到最後工作無法完成
也是吉凶立見
想要類聚群分
卻不見得能夠
在某些角度下可以清楚分類
在某些角度下卻不能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分不清就難以吉
分清後才有機會吉

其二
既然如此
是否無類無聚
即無吉無凶



-- 作者: 易林
-- 發表時間: 2004/11/07 00:36am

靜故類聚;動以群分,此亁坤之變化,亁生故吉、坤殺故凶,故吉凶生矣。此實承接:天尊地卑......變化見矣,不宜分開闡釋。


-- 作者: 地山謙
-- 發表時間: 2004/12/29 04:10pm

此乃言陰、陽之用。

就如一卦中六爻的陰陽之所以可斷吉凶,其理同。

當然,爻位的決定亦是其中一大影響,因此才要懂得何謂“聚”、何謂“分”。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5/03/30 02:39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易林[/u]在 [i]2004/11/07 00:36am[/i] 發表的內容:[/b]
靜故類聚;動以群分,此亁坤之變化,亁生故吉、坤殺故凶,故吉凶生矣。此實承接:天尊地卑......變化見矣,不宜分開闡釋。
[/quote]


歡迎易林兄多來討論 :em01:


-- 作者: 吳問天
-- 發表時間: 2005/08/06 04:40pm

久不涉足易門,已忘了這篇貼文,現在補回。^^


方,方所;物,物事。類,類同;群,眾也。尚秉和先生認為『陰陽遇為類,純陰純陽為群』。

"類聚"專指陰陽相遇而聚合,陰陽之理,同性相敵而異性相感,此其性也。

故此,有陰必有陽以應之,有陽亦必有陰以承之,「方以類聚」者,即由於陰陽相應,故能聚合於一方,各從其類。

「物以群分」者,一方物事聚而成群,而各方所聚則各有所屬,故便有所區分。

吉凶生乎動,前言「剛柔斷矣」,知曉時序變化之象,再據「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的法則,若動適其時、合其位則吉,反之動非時、悖其位則凶,故說「吉凶生矣」。

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是古人仰天俯察所歸納的結論,亦由此帶出了術數應用上的三大法則:
一、根據陰陽相應相求,方以類聚的特性,故知見此象則必有彼象相應;
二、根據物事群聚的特性,故觀象而可類推,因而有類象推演之法;
三、趨吉避凶之法,只在於動靜合其度。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5/08/17 01:18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吳問天[/u]在 [i]2005/08/06 04:40pm[/i] 發表的內容:[/b]
三、趨吉避凶之法,只在於動靜合其度 ...
[/quote]

言簡意賅 :em06: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5/12/04 01: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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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有權限看這篇文章,您的威望至少需要 0


-- 作者: Lunae
-- 發表時間: 2006/03/08 00:09am

天地本無吉凶,吉凶出自人心;天地之間,人在其中,變易才有其意義,才有所謂吉凶…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6/03/08 01:22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Lunae[/u]在 [i]2006/03/08 00:09am[/i] 發表的內容:[/b]
天地本無吉凶,吉凶出自人心;天地之間,人在其中,變易才有其意義,才有所謂吉凶…
[/quote]


因此這才是習《易》的重點。

坊間習術數者,大多只喜談吉凶,而疏於明是、非,分善、惡。

《易》之大道,正正教我們如何能明善、惡,辨吉、凶,知進、退。

若果善、惡不分而妄談吉、凶,次序誤矣。

因此人心本無象以觀之,但卻可從其“方、類”以察,

在『物以類聚』的原則下,

則可反推其人其事,鑑其氣、知其質、辨其根。

人是有善、惡之選擇,故此怨天尤人只是懦夫的行為,

習《易》就是本陰、陽之源,法天、地之德,

而減少後天人為行事之錯失,則吉凶已可隨《易》而變了。

願眾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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