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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生術數研究社 (http://leold.yuensang.com/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rainb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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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stalker_1163360121.jpg] 癡情婦刺傷同鄉妻子 油 塘 昨 晨 出 現 一 幕 內 地 婦 「 爭 夫 」 血 案 ,[b][color=blue] 內 地 癡 情 婦 鍾 情 居 港 男 同 鄉 , 雖 然 男 方 有 家 室 , 且 嚴 拒 示 愛 , 但 她 仍 苦 纏 不 休 , 且 借 錢 予 他 周 轉 , 女 方 日 前 持 雙 程 證 來 港 , 藉 詞 追 債 登 門 , 與 他 的 妻 子 衝 突 , 至 昨 晨 她 趁 男 同 鄉 一 家 三 口 逛 商 場 時 , 涉 揮 刀 刺 傷 其 妻 被 捕 。[/b][/color] 女 傷 者 姓 譚 ( 卅 二 歲 ) , 亦 為 內 地 人 , 丈 夫 姓 何 ( 四 十 九 歲 ) , 從 事 滅 蟲 工 作 , 居 油 塘?, 育 有 四 歲 女 兒 , 譚 婦 近 期 持 雙 程 證 來 港 與 夫 團 聚 。 被 捕 女 子 姓 楊 ( 四 十 三 歲 ) , 人 稱 「 阿 鳳 」 。 [b][color=blue]何 表 示 , 阿 鳳 為 其 同 鄉 , 兩 人 本 來 並 不 熟 絡 ; 半 年 前 , 阿 鳳 突 然 致 電 他 聲 稱 欲 尋 找 伴 侶 , 他 因 自 己 已 有 妻 女 , 以 為 對 方 只 是 找 他 作 媒 , 不 以 為 意 , 由 於 他 需 往 長 洲 工 作 , 兩 人 遂 相 約 在 島 上 同 遊 。 此 後 , 阿 鳳 不 時 來 港 聯 絡 他 , 更 表 示 對 他 有 好 感 , 向 他 示 愛 , 又 稱 會 給 他 二 萬 元 , 他 斷 然 拒 絕 , 不 過 雙 方 仍 保 持 來 往 。 [/b][/color] 上 門 追 債 借 宿 月 前 , 何 因 周 轉 不 靈 , 阿 鳳 得 悉 後 , 主 動 借 予 三 千 元 。 至 十 多 日 前 , 她 突 然 上 門 追 債 , 並 稱 因 自 己 失 業 , 要 求 在 何 家 借 宿 , 當 時 何 妻 亦 在 屋 內 , 何 拒 絕 及 不 肯 開 門 。 稍 後 當 他 出 門 上 班 時 , 發 現 阿 鳳 一 直 留 在 門 外 未 走 , 並 趁 機 欲 衝 入 屋 , 兩 夫 婦 與 她 發 生 衝 突 , 何 妻 與 阿 鳳 更 一 度 大 打 出 手 , 雙 方 冷 靜 後 恐 惹 上 官 非 , 未 有 報 警 , 何 連 忙 往 銀 行 提 款 還 清 債 項 , 希 望 不 再 受 騷 擾 。 [b][color=blue]昨 晨 十 一 時 許 , 何 與 妻 女 在 鯉 魚 門 廣 場 早 茗 後 , 在 商 場 內 遊 逛 , 豈 料 行 至 一 樓 時 , 阿 鳳 突 然 從 旁 撲 出 , 涉 嫌 揮 餐 刀 向 何 妻 猛 刺 , 何 妻 幸 及 時 閃 避 , 但 左 頸 及 右 臉 仍 受 輕 傷 , 何 立 即 制 止 , 警 員 趕 至 將 涉 案 阿 鳳 拘 捕 , 何 妻 由 丈 夫 及 女 兒 送 院 治 理 。 何 事 後 表 示 , 與 阿 鳳 從 未 有 越 軌 行 為 , 懷 疑 上 次 她 與 其 妻 打 架 後 懷 恨 在 心 , 故 此 報 復 。 [/b][/color]
-- 作者: rainbow
[這篇文章最後由rainbow在 2006/12/02 08:44pm 第 2 次編輯] [b][color=blue][u][size=4]繼母 孔敏儀 很冷血, 即使她聲稱她有悔意 ,她應該坐牢 at maximum penalty - 她有預先計畫 (Premeditated) 傷害一個無辜的小孩。小孩的傷口是永遠的 - 賢仔是終生傷殘。一個冷血的成人應該對他自己的行為負責。她是完全自私和冷血 - 因為她有詳盡的計畫傷害一個無辜的小孩。Post-partum depression (產後抑鬱) My A$$. 產後抑鬱 -- 是衝動的行為, 不是預先計畫好的行為.[/u] [/size] [/b][/color] [UploadFile=HairColor_1165016322.gif] [b]賢仔繼母前男友重囚18年[/b] 【東方日報專訊】七歲男童岑浩賢被斬傷案,六名被告其中五人昨日於高院原訟庭,就蓄意傷人等罪名接受判刑。主審暫委法官賴磐德形容此案為「最邪惡傷人案」,策劃全案之主謀曾可威,被重判入獄十八年,其餘四人亦被判監二至十年。至於賢仔的繼母孔敏儀,則押後兩星期判刑,待其精神及心理報告完成後方決定刑罰。 本案被告孔敏儀、曾可威、羅嘉豪、陳展航及伍德榮,被控在去年八月廿五日,於梨木樹擥第五座地下外,蓄意傷害當時七歲男童岑浩賢。孔、羅、陳三人認罪,曾、伍兩人則在受審後被判罪成。至於第六名被告楊勝光,則承認協助桝唆傷人罪。六人昨日求情後,除孔敏儀因被疑患有產後抑鬱症而須索取報告外,其餘五人均即時被判刑。 法官賴磐德一開始宣判,便嚴正表示:「刑事法庭雖已習慣面對邪惡事情,但本案卻是多年以來,最為邪惡的蓄意傷人案件之一。」他指曾可威接受始作俑者孔敏儀的酬勞後,便長時間進行策劃,並冷血地將計劃付諸執行。受曾可威所聘斬人的羅嘉豪,以及由羅召來幫手制服賢仔祖母的陳展航,亦都與羅一樣,純粹為錢而參與其事。 [b]斬孩童罪行更嚴重 [/b] 法官指本案被斬的目標人物年僅七歲,買兇者又指定要完全斬斷目標人物右手,都是大幅增加案件嚴重性的因素。考慮到上述三人是在知情下犯案,法官決定以十八年作為量刑起點。他表示明白此量刑起點遠較一般傷人案高,但只是反映此案的特殊嚴重性。如要比較,潑鏹毀容的案件之嚴重性或較接近,但此案以孩童為目標,故仍有所不及。他又表示,如賢仔的手真被斬斷,刑期必定更長。 法官指出,曾可威在證供一面倒的情況下仍不認罪,顯示他全無悔意,因此不獲減刑,判監十八年。羅嘉豪和陳展航則認罪並作供頂證同黨,供詞誠實可靠,故可獲大幅減刑,由十八年減至十年。而陳更因無親自斬人,刑期再獲減至九年。雖然兩人犯案時俱十六歲,但法官認為不論是否成年,都應明白本案罪行之嚴重性,故不接納兩人以年輕作減刑理據。 [b]接載司機亦囚8年 [/b] 至於擔任車手的伍德榮及為曾可威招攬伍德榮加入的楊勝光,法官則同意兩人可能只知案件涉及傷人,未必知道案件涉及斬斷孩童之手,故刑期可較短。不過就算兩人不知情,但在量刑時,仍須考慮整件事之嚴重性。最後法官決定判伍監禁八年,而楊承認的協助桝唆傷人罪,法官則以最高刑罰三年監禁作考慮起點,因他認罪,最後獲減為兩年。 本案被法官形容為多年來最邪惡的案件,連案件主控官亦有同感。已有逾二十年檢控經驗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在判決後亦表示,此案是他檢控生涯之中,其中一宗最嚴重和最殘酷的案件。對於受案件影響的賢仔一家,他感到十分遺憾。但他更關注的是兩名年僅十六歲的中學生,何以竟被招攬成為斬人兇徒。他覺得這點,很值得再去深思。 負責調查此案的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陳國強亦稱尊重法庭裁決,相信市民會為公義得以彰顯而高興。他表示在調查初期,曾懷疑案件涉及黑幫、錢債、甚至神經漢傷人,但很快便縮窄至家庭問題。期間市民的支持和特首對案件的關注,都振奮了調查人員士氣。 案件編號:HCCC32,33/2006
-- 作者: rainbow
[這篇文章最後由rainbow在 2007/04/02 05:07pm 第 2 次編輯] 女富商疑拒婚招殺身禍 (2007-03-01 06:05:00)
女富商被殺棄屍下白泥山頭二十日,屍身嚴重腐爛,頭顱甩脫。三十七歲的陳鳳嫺,洋名Tracey(翠絲),經營花茶及香薰治療生意,由於樣貌娟好結識不少男友。[b][color=blue][size=4]據陳女友人透露,她生前經常在友人前炫耀男友多外,還以此要脅身邊男友作出遷就,不排除有人誤會她玩弄感情,結果引火自焚招殺身禍。[/b][/color][/size] 涉案被捕疑犯蘇X修,三十三歲,與陳女約一年前認識。陳女曾向友人透露,蘇身家豐厚,喜戶外活動包括潛水及釣魚,在流浮山下白泥附近擁一間豪裝獨立屋,收藏大批潛水及釣魚用具。消息稱,警方疑陳女出事前曾到過該獨立屋,正進行調查﹔另追尋蘇平日所駕一部藍色日本私家車,相信該車曾接載女死者到棄屍現場。 警方消息稱,陳女上月七日應男友約離家後失蹤,其母多日無法聯絡女兒,上月十二日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陳女手機通話記錄,先後尋找陳女身邊多名友人,了解她生活及社交狀況,當中包括一名貌似歌星「蘇永康」而得花名男友,和一名相識一年姓蘇富家男友。 重案組調查得悉,陳女感情生活豐富,常穿梭多名男友間,當中與「蘇永康」拍拖多年。據悉,一年前,陳女報讀急救課程,又認識另一名姓蘇身材高大導師,兩人迅即墮入愛河,陳女亦開始疏遠前男友「蘇永康」。陳女友人形容,蘇的少爺脾氣甚大,但與陳女拍拖後,他的脾氣大為收斂,而且為了親近佳人,特地將家搬往跑馬地,離陳家只兩街之遙。 約一個月前,蘇往菲律賓潛水,陳女又與「蘇永康」會面,及至蘇返港後獲悉女友曾與舊男友往來,醋意大發,兩人曾為此爭吵,其間蘇多次向陳女催婚,但被女方拒絕,還以「蘇永康」相激,引致蘇大為不滿。 在陳女失蹤後,警方曾邀蘇姓男子問話,發覺他言詞閃爍,追查其與陳女手機記錄,發覺兩人在上月七日,即陳女失蹤當日,同在流浮山接收電話,證實他是最後與陳女一起的人。 另方面,由於陳女喜以手機拍照,曾在蘇的下白泥獨立屋外合照留念,卻因此留下綫索,成為警方破案玄機,警方調查不排除有人催婚不遂,騙陳女到下白泥山頭攤牌,陳女再以「蘇永康」相激,有人妒火中燒,遽下毒手終演成該宗淒迷情殺案。 ~~~~~~~~~~~~~~~~~~~~~~~~~~~~~~~~~~~~~~~ 殘殺女友疑謀財害命 流 浮 山 下 白 泥 荒 野 埋 屍 謀 殺 案 , 疑 被 原 子 筆 插 死 的 三 十 七 歲 女 子 陳 鳳 嫻 , 由 於 樣 貌 娟 好 , 加 上 擁 有 白 皙 的 皮 膚 , 是 友 人 眼 中 的 大 美 人 , 追 求 者 眾 , 可 惜 紅 顏 薄 命 , 無 辜 枉 死 ; 而 其 涉 案 被 捕 男 友 , 雖 然 一 直 保 持 緘 默 , 但 警 方 調 查 發 現 他 曾 欠 女 死 者 一 筆 巨 債 , 不 排 除 他 是 謀 殺 害 命 , 並 非 純 涉 感 情 糾 紛 動 殺 機 。 涉 案 被 捕 男 子 姓 蘇 , 三 十 三 歲 , 目 前 仍 被 警 方 扣 留 調 查 。 據 消 息 稱 , 陳 女 上 月 七 日 失 蹤 , 其 母 五 日 後 到 跑 馬 地 警 署 報 案 , 初 期 由 失 蹤 人 口 組 跟 進 , 兩 日 後 才 轉 交 港 島 總 區 重 案 組 作 深 入 調 查 , 探 員 曾 查 問 蘇 是 否 知 道 陳 女 下 落 , 但 他 一 概 表 示 不 知 , 重 案 組 於 是 要 求 刑 事 情 報 科 派 員 協 助 跟 蹤 蘇 , 但 沒 有 任 何 發 現 。 直 至 前 日 , 警 方 在 下 白 泥 山 頭 尋 獲 陳 女 屍 體 , 隨 即 採 取 行 動 , 在 灣 仔 區 拘 捕 蘇 。 警 方 又 發 現 蘇 曾 向 陳 借 了 一 筆 巨 款 , 懷 疑 有 人 覬 覦 陳 女 金 錢 動 殺 機 , 警 方 正 集 中 調 查 死 者 是 否 有 財 物 損 失 。 [b]時 代 廣 場 開 香 薰 公 司 [/b] 死 者 陳 鳳 嫻 , 獨 居 於 跑 馬 地 毓 秀 街 二 十 三 號 逸 怡 居 , 母 親 居 於 附 近 , 她 侍 母 至 孝 , 隔 日 致 電 回 家 問 候 , 陳 在 銅 鑼 灣 時 代 廣 場 開 設 香 薰 公 司 。 據 逸 怡 居 泰 籍 清 潔 女 工 形 容 , 陳 女 皮 膚 白 皙 , 高 大 靚 女 , 陳 母 不 時 登 門 探 望 女 兒 。 有 街 坊 透 露 , 農 曆 新 年 前 , 已 知 道 大 廈 有 人 失 蹤 , 且 有 差 人 上 門 調 查 。 負 責 偵 查 該 案 的 港 島 總 區 重 案 組 署 理 警 司 李 雅 麗 , 前 日 揭 發 謀 殺 案 後 , 即 帶 領 同 袍 不 眠 不 休 廿 四 小 時 查 案 , 務 求 盡 快 查 明 案 件 真 相 , 還 女 死 者 一 個 公 道 。 跟 隨 李 雅 麗 的 三 名 重 案 組 探 員 , 昨 日 到 殮 房 驗 屍 時 雙 眼 呈 現 紅 筋 , 疲 態 盡 露 。 昨 晨 十 時 許 , 為 防 露 出 廬 山 真 貌 的 陳 母 , 用 絲 巾 將 頭 包 到 , 戴 上 太 陽 眼 鏡 , 由 三 名 男 女 親 友 陪 同 到 沙 田 富 山 殮 房 認 屍 。 據 悉 , 由 於 陳 女 屍 體 發 脹 腐 爛 , 面 目 全 非 , 難 以 從 面 貌 認 出 身 份 , 因 此 警 方 只 向 陳 母 提 供 陳 女 其 中 一 隻 手 進 行 辨 認 。 陳 母 與 親 友 一 行 逗 留 約 半 小 時 乘 車 離 去 , 隨 後 轉 到 下 白 泥 現 場 舉 行 招 魂 儀 式 。 [b]法 醫 官 未 能 確 定 死 因 [/b] 中 午 十 二 時 許 , 陳 母 與 十 名 親 友 及 兩 名 探 員 , 駕 乘 三 輛 車 到 達 流 浮 山 下 白 泥 埋 屍 現 場 。 他 們 將 波 蘿 包 、 油 雞 燒 肉 飯 、 蘋 果 及 橙 食 物 作 祭 品 , 連 同 陳 女 生 前 穿 過 的 外 套 、 牛 仔 褲 、 波 鞋 等 衣 物 , 擺 放 在 地 下 進 行 拜 祭 , 兩 名 同 行 探 員 為 求 安 心 , 亦 向 女 死 者 送 上 清 香 一 炷 。 警 方 昨 日 亦 安 排 法 醫 官 到 殮 房 , 替 死 者 剖 驗 屍 體 , 由 於 屍 體 嚴 重 腐 爛 , 暫 時 無 法 確 定 死 因 , 須 進 一 步 剖 驗 。 另 一 方 面 , 兩 名 男 女 則 乘 警 車 , 到 陳 鳳 嫻 的 居 所 拿 取 物 件 , 他 們 發 現 有 記 者 在 門 口 守 候 , 一 度 拒 絕 落 車 , 僵 持 逾 分 鐘 後 始 飛 步 落 車 跑 進 大 廈 內 。 ~~~~~~~~~~~~~~~~~~~~~~~~~~~~~~ 衣服纖維啓合 男友被控謀殺
[b]女死者生前追求者眾[/b] 至於疑兇涉及該項襲警罪,是他在被捕當日,重案組探員掩至灣仔將他拘捕後,在押解返警署時,他突發難涉嫌襲警,一名探員被毆傷。遇害女死者陳鳳嫻(三十七歲),雖然屍體已腐爛面目全非,法醫官經剖屍詳細檢驗後,發現死者身上另有刀傷,致命原因仍需進行深入化驗。 [b][color=purple]消息稱,陳女生前經營香薰店,雖芳華漸過,但樣貌娟好,皮膚白皙,不乏追求者,蘇為她最親密男友,但在陳女遇害前,有人發覺她與前度男友藕斷絲連,擔心舊情復熾,因此萌生醋意妒火,不排除種下殺身之禍。[/b][/color] 上月七日陳女往流浮山食海鮮後,轉到下白泥的釣魚場垂釣,其後她離奇失蹤,五日後陳母到跑馬地警署報案,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本周二,重案組探員在下白泥偏僻山頭發現陳女屍體。
-- 作者: rainbow
[UploadFile=Yeh_1190576763.jpg] 死者葉秀芬的頭髮染色,她在二女一男的三角戀被情敵袁妙芬謀殺。 [/b][/color] 皮篋藏尸案突破發展中年婦自首 控串謀謀殺 【明報專訊】今年6月赤柱黃麻角發生的皮篋藏尸案有突破發展,一名中年婦人自動投案並在羅湖過關時被捕,她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現被控1項串謀謀殺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外透露,中年婦認識涉案另一被告黃向榮,兩人與死者屬朋友關係。 案發地點美容院 身形瘦削的女被告袁妙芬(51歲)報稱無業,穿著風衣,面容憔悴,不時低頭,她昨日毋須答辯。控罪指袁涉于2007年6月19日,在香港仔大道208號裕輝商業中心1102室「顏姿纖體美容中心」內,與其他人串謀謀殺葉秀芬。 涉案另一名被告黃向榮(31歲)早前應訊後一直被還押。控方在庭外指出,現時已確定案發地點為美容院。案件將押後至本月28日再訊,其間等待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ESCC4353/2007】 ~~~~~~~~~~~~~~~~~~~~~~~~~~~~~~~~~~ 篋屍案拘三角孽緣女情敵 (星島日報報道)赤柱沙井旅行篋藏屍案峰迴路轉,警方拘捕一名自內地返港女子,落案控以一項串謀謀殺罪,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消息稱,警方相信兇案涉及「兩女爭仔」三角孽戀情殺,死者疑被指橫刀奪愛招殺身之禍,而一度被懷疑是元兇的死者男友中醫師,至今仍下落不明,警方仍在尋找他,但不排除已遭不測。 警方發言人昨證實拘捕一名女子,涉嫌與赤柱沙井篋屍兇殺案有關。本報獲悉,該名五十一歲姓袁女子,是死者男友中醫師鮑江強(六十歲)的助理,一直在其香港仔醫館幫手;她被捕後,有人堅稱與案無關,並將一切責任推卸到中醫師身上。警方迄今共拘捕兩名涉案男女,並通緝另一在逃男子。 遇害的美容院女東主葉秀芬(五十一歲),本年六月二十五日,被發現藏屍旅行篋,棄置赤柱沙井,其男友中醫師鮑江強亦離奇「人間蒸發」,至今下落不明,一度被懷疑是案中主謀,但隨着警方偵查,出現「戲劇性」進展。 消息人士透露,袁女與鮑因共事互生情愫,由賓主變為情侶,其後鮑結識了經營美容院、身家豐厚的葉秀芬,疑有人覬覦其財富展開追求,及後拋棄舊愛,與葉另築愛巢,袁女陷入三角苦戀,最終出局,有人懷恨在心,指葉橫刀奪愛動殺機,本年六月十九日,葉疑被人登門「講數」慘遭殺害,藏屍旅行篋棄置沙井。 本年六月二十五日晚,赤柱黃麻角道揭發沙井旅行篋藏屍兇殺案,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偵查,在法醫協助下,憑死者牙齒資料,確定死者是失蹤美容院女東主葉秀芬,即趕往香港仔大道二○八號裕輝商業中心,死者經營的纖體美容院調查,相信是兇殺第一現場,並翻查大廈閉路電視錄影帶,卒掌握破案關鍵。 消息稱,警方在錄影帶發現一名可疑女子,在葉失蹤前,單獨到裕輝商業中心,乘電梯上樓到葉的美容院,其後獨自離去,不久,帶同另兩名男子折返大廈,其中一人還拿着一個旅行篋,約三十分鐘後,三人帶同該個旅行篋乘電梯離開。 重案組認為三人嫌疑最大,經追查掌握他們身分,發覺當中女子是中醫師的助手,他們三人已離開本港,其中女子由本港前往澳門轉赴內地,警方同時發現中醫師亦在較早前離境,其間有消息流傳指他是案中疑兇,警方通令各出入境關卡,留意三名可疑男女下落,亦急欲尋找中醫師。 月前,一名三十一歲男子由內地經羅湖返港,被警方拘捕,至本周二傍晚,懷疑涉案的袁女,由廣州經羅湖返港時,入境處人員即通知警方將她拘捕,轉交港島總區重案組扣查,其間,探員曾押她返回新界住所,檢走一批證物。昨晨,重案組探員押解袁女,先後到香港仔兇案第一現場、赤柱棄屍沙井及銅鑼灣等多個地點調查及重組案情,然後押返警署落案檢控,今日將在東區法院提堂。目前,警方仍追緝另一名涉案在逃男子,並尋找死者男友中醫師下落。 相關新聞詳刊A8版
-- 作者: rainbow
[這篇文章最後由rainbow在 2008/07/21 00:43pm 第 2 次編輯] 凶案受害者是1997年移民美國的姊弟. 凶案女受害者染了紅色頭髮, 染 金/ 紅髮 招來桃花劫? 吳礎文 與交往5年的前度男友 Jin Cheng Lin(譯音 林晉成) 分手, 紐約警方指出,吳礎文的前男友和現任男友過去曾因故爭執,并且大打出手。
林晉成今年5月22日在皇后區秋園州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一級謀殺等三項罪名成立,原本預計在6月4日量刑,但因被告臨時撤換律師,改為昨日宣判。助理檢察官艾可哈特(Andrea Eckhardt)在法官量刑前,先代吳家親友轉交一封吳姓姊弟雙親的親筆信,並唸出部分內容。吳家兩老在信中傷心指出,迄今仍不能接受愛女、愛子遭到凶殘謀殺的事實,並強調希望法官重判,還給受害家屬正義與公道。吳姓姊弟的姨媽聽聞後激動地泣不成聲。
被告律師布萊特奈德則辯護說,該案審理期間有諸多疑點,且過程草率,許多證物和證人供詞也有所矛盾,對被告並不公平。他強調該案攸關一個人是否將被終身監禁,應該更審慎處理,要求法官重新審理該案。
法官拉薩克(Gregory Lasak)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最後認為該案審理並無問題,判決林晉成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皇后區檢察官布朗(Richard A. Brown)指出,林晉成被判定奪走兩名無辜受害者的生命,而且還是在被害人家中殘酷犯案,刺殺姊弟倆多達59刀,凶殘的行徑令人髮指,只有判處最重刑期,才足以懲罰他。林晉成現在受到應有的懲罰,將在監牢度過餘生,社會也因此得到保護。
這起姊弟命案發生在2005年5月12日,受害者21歲的吳礎文和18歲的弟弟吳碩文是香港移民,吳礎文高中畢業後在華埠一家手機店工作,吳碩文則在皇后學院就讀,兩人居住在新鮮草原公寓。案發當日,曾與吳礎文交往的林晉成,涉嫌進入吳姓姊弟公寓後,用管子和膠帶將吳碩文捆綁起來,然後拿一把大的切肉刀架在其脖子上,並在公寓中找錢。等到吳礎文晚上回到家,林晉成將兩人一同殺死,並在他們的身上和脖子上一共刺了59刀。吳碩文當場死亡,吳礎文則在送醫後宣告不治。
警方案發後在吳家廁所馬桶旁找到凶器,並根據吳碩文死前最後一篇網誌透露「姊姊的前男友來到家中,一直不走」,迅速鎖定對象,在案發四日後逮捕林晉成,宣布破案。警方認為他因不甘情變而動殺機。
林晉成最初被控六項一級謀殺、三項一級竊盜、三項一級企圖搶劫,以及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後來減成三項罪。審訊經過三年,一開始時法官還因為不滿檢方速度,要求檢方加快提證速度。林晉成的律師也多次以各種程序理由,延遲審訊速度。最後的庭訊共進行了四周,檢方傳訊數十名證人。於今年5月22日由陪審團宣布定罪,昨日量刑。
-- 作者: rainbow
[UploadFile=Liu_1230399504.jpg] 警方在洪琦(21歲)所駕休旅車上,找到預藏5瓶汽油及木炭,應訊時,他直言要與前女友同歸於盡。警方懷疑他早有預謀,他坦承汽油及木炭是準備萬一撞不死前女友,就要和她同歸於盡用。檢察官偵訊後,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洪琦長相俊秀,員警私下認為,以他的外貌應該不缺女友,沒想到竟會為情變,出現如此激烈行為。
警方調查,這起駭人聽聞的大學生三角戀情殺案,3人是觀光系同班同學;被輾死的劉芳瑜(20歲)和嫌犯洪琦曾是班對,交往兩年多。8月間,因個性不合分手,劉女另與同學顏嘉德(21歲)交往。
昨天上午8時許,顏嘉德騎機車載劉芳瑜,從麻豆鎮租屋處走外環道往學校上課;洪琦駕駛休旅車守在劉女住處外,一路尾隨到曾文農工旁,加足馬力自後追撞顏的機車。
與劉女住同棟宿舍的同學蕭瑋婷、袁本成也要上學,兩人各騎機車跟在休旅車後方,他們說,顏嘉德與劉芳瑜被撞飛到快車道上,洪琦往前開了約200公尺,迴轉逆向加速輾過正掙扎坐起的劉芳瑜,再回頭,先倒車再往前加速要撞顏嘉德,顏跳上安全島,洪琦見無法得逞,要再輾劉女。
蕭瑋婷、袁本成趕到,將兩輛機車橫在休旅車前方,才阻擋洪琦的瘋狂行為。洪琦跳下車打開後車廂,要將劉芳瑜抱上車,他們搶下劉芳瑜,另一路過男子王聽獻此時也上前抱住洪琦。
顏嘉德雙手、雙腳都受傷,他說騎機車出門時,看到洪琦開車停在附近,女友很害怕,他還安慰說:「別怕,他不會來撞我們。」
和劉芳瑜交好的蕭瑋婷說,劉芳瑜和洪琦已經分手,並不是劈腿,但洪琦不甘心,兩個多月來常到租屋處叫囂騷擾,還打電話恐嚇劉芳瑜,洪琦前天還酒醉到英文課教室大吵大鬧。
-- 作者: rainbow
[這篇文章最後由rainbow在 2009/01/02 03:40pm 第 2 次編輯] [UploadFile=Zhang_N_exBF_123092485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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