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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03am

[b][color=#DC143C]15歲初三女孩當街扇母親兩個耳光[/color][/b] 
北京新浪網(2007-03-2804:51)

昨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鄭州市汝河小區巡防隊員巡邏至伏牛路世紀聯華時,發現超市前面的人行道上圍滿市民,走近一看,一名15歲左右的女孩正指著一名四十歲左右的中年女子大聲罵著髒話。女孩個子不高,情緒激動,該名中年女子一直低著頭,滿臉通紅,不發一言。

巡防隊員正要上前詢問,女孩忽然跳起,一巴掌狠狠扇在中年女子臉上。該女子身子一歪,用手捂住臉,眼淚一串一串地掉了下來。巡防隊員急忙上前拉住女孩。

『你憑啥不給我買?』女孩一閃身,又一巴掌甩在了中年女子臉上。

『這是我閨女。』正當巡防隊員要把兩人帶去巡防室的時候,該中年女子哭著說了這麼一句話。

[b]『我媽不告,誰也拿我沒辦法』[/b] 
在汝河小區的巡防室內,中年女子告訴巡防隊員,她姓孫,打她的是她女兒,今年15歲,讀初三。

昨日上午,兩人一起到世紀聯華買東西,女兒看中了一款標價十幾元錢的頭飾,想買。『我覺得這個頭飾太花俏,不適合學生戴,就沒買。』孫女士說。誰知女兒當場就發火了,一直在大聲問:『憑啥不給我買。』出了超市,女兒越說聲音越大,開始罵髒話,並用手推孫女士。接著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巡防隊員要求女孩向媽媽道歉,女孩當場拒絕。巡防隊員鄒闖說:『你要不向你媽道歉,就把你送派出所去。』沒想到,女孩哼了一聲說:『這有啥,我懂法,只要我媽不告,誰也拿我沒辦法。』

女兒不怕,孫女士倒著急了,一把抓住巡防隊員的胳膊說:『孩子還小,別跟她一般見識。』巡防隊員說:『你這個管教方法不行。』孫女士大哭,說:『俺們走了,不給你找麻煩中不中?』

[b]『你給我回家等著』[/b] 
孫女士介紹,女孩的爸爸在外地開了一家公司,平時很少回來,一直都是她在家照顧女兒。一般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她沒有拒絕過。

『孩子平時脾氣就大,一不順心,就摔東西。』孫女士說,女兒有時候發起火來,也會打她,但是沒有打過臉,這還是頭一回。

最後,在巡防隊員的一再勸解下,女孩終于說了一句:『對不起。』剛出門,女孩就回頭狠狠地對孫女士說:『你給我回家等著。』

-商報見習記者望開源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society/sinacn/cn/2007-03-28/04513478740.shtml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05am

[b][size=5][color=#FF4500]瘋狂追星家族送命收場 為完獨女劉德華夢賣屋賣腎蹈海[/color][/size][/b] 
2007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前日清晨6時許在尖沙嘴天星碼頭蹈海溺斃的68歲內地男子楊勤冀,原來死於「追星夢」。事緣楊氏一家三口,均是港星劉德華的「超級粉絲(fans)」,死者生前為一償30歲女兒的「追星夢」,3年前將賣掉寓所得到的4萬元人民幣,全花在女兒追星的費用上。3人本月19日向親友借來1.1萬元旅費來港追星,楊勤冀疑不滿偶像只與女兒拍照便罷,於是寫下遺書蹈海自殺,遺願是劉德華再見女兒一面。

劉德華透過經理人公司回應事件,稱對楊父過世感到十分愕然。有專家批評這種追星行為已達至非理性的地步,是一種病態。

瘋狂「追星」的楊家獨女楊麗娟,自1994年開始迷戀劉德華後,便一直無上學、無工作,全職做追星族,其雙親為達成女兒心願,不惜傾家蕩產,賣屋賣地及借貸,其父去年為了讓女兒籌募旅費,想到賣腎,後來只因不合用而作罷。楊氏一家三口的瘋狂行為,早被內地傳媒廣泛報道,連中央電視台亦曾採訪過他們,引起很大迴響及爭論。劉德華曾透過經理人痛罵其行為不可取,亦表示不會與阿娟會面。

[b]退休教師借貸籌旅費[/b] 

死者楊勤冀遺下妻子杜菊英(54歲)及獨女楊麗娟(30歲)在港,母女倆昨午在灣仔一家賓館接受記者訪問時,道出3人來港的始末。

楊太表示,她們來自甘肅省蘭州市,丈夫生前是退休教師,她是家庭主婦,女兒亦沒有工作,本月19日,在當地取得來港7日的簽證,由於蘭州的房子早前已賣掉,是次來港使費的11,300元人民幣,是丈夫向一名同事的兒子商借,答應以丈夫每月所領的2060元退休金,按半年期償還給對方。楊太解釋,這次來港是一償女兒多年的夢想——跟偶像劉德華見面。

楊氏三口本月19日抵港,翌日早上3人去到觀塘駿業街安建大廈劉德華歌迷會的「華仔天地」會址,但會址10時才開門,3人見不到劉德華,悻然離去。21日,3人往政府總部請願,希望特首安排他們與偶像會面,保安人員建議他們可到尖沙嘴文化中心尋求協助。3人到達文化中心後,該署職員著他們應直接往「華仔天地」較合適,職員其後安排他們於傍晚6時到「華仔天地」了解25日的生日會事宜,稱到時可見到偶像。

[b]不滿合照後無聊天企圖攔車[/b] 
楊太表示,他們取的是7日簽證,25日那天就要離港,唯有寄望那天可如願,哪知女兒在生日會跟劉德華拍過合照後,便沒有下文。楊勤冀見女兒無法跟偶像好好聊天,一怒下在樓下一俟劉德華的專車開出,便企圖攔車,結果同樣沒法如願。

楊勤冀愈想愈氣憤,25日晚跟女兒說,與太太下樓找東西吃,2人於是由下榻的佐敦道一家賓館,走往尖沙嘴天星碼頭旁的一家24小時快餐店進食,其間楊太倦極伏桌而睡,她醒來後已找不到丈夫,只見桌上遺下丈夫所寫的遺書,大驚下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經一輪搜索,在途人提供消息下,在天星碼頭對開海面發現一名男子在海中浮沉,打撈上岸後,經楊太證實就是她的丈夫,惜送院搶救後已返魂乏術。

楊翁留下的遺書,洋洋萬字,開首即痛罵劉德華「你以為你是誰……你很自私……」,最後寫上千里來港後,心願仍未償,「我再不忍心看孩子痛苦,我決定以死抗議,我死了,你劉德華還要見我們孩子,不然死不冥(瞑)目……」

楊氏母女昨早在葵涌殮房認屍後,經入境處准許延長留港時間至28日,2人表示,身上盤川只餘1000元,不夠購買機票回蘭州,因此今日會先上深圳再圖打算。楊太又稱,暫時沒想到如何處理丈夫的後事,希望港府能代為處理,但就不願火化,想給丈夫留一條原屍。

劉德華經理人公司表示,對於楊氏希望女兒跟劉德華見面,華仔歌迷會已派員接待其父母兩次,聽取其意見,並讓楊麗娟加入歌迷會。而周日(25日)楊女亦有參加華仔為歌迷舉行的生日派對,並獲安排跟劉德華談話及單獨拍照。

資料來源: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328/gaa1.htm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06am

[b][size=5][color=#FF0000]楊女:要再見華仔償爸爸遺願[/color][/size][/b] 
2007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一個是愛她疼她、寧願賣掉房子也要實現女兒追星夢的父親;一個是13年來夢中想念千萬遍、可望不可即的香港偶像;來自中國大西北甘肅省的30歲女子楊麗娟,周日(25日)終於可以跟偶像劉德華合照,未料翌日父親卻為她無法與偶像有更親密接觸,寫下遺書蹈海自盡。外人難以明白楊麗娟的所作所為,問她到底最愛是誰?她茫茫然說:「我快瘋了。」是不值得因追星而連累父親?「現在我覺得不值得,仍想再見劉德華,因為這是父親的遺願。」

[b]全職思念13年無讀書無工作無拍拖[/b] 
楊麗娟說,16歲時做了一個夢,夢到劉德華,他穿的衣服唱的歌詞,都歷歷在目,一次在雜誌上看到偶像的演唱會報道,無論歌詞服飾,都與夢中情節一模一樣,自此覺得與劉德華有緣,視他如親人看待,並開始蒐集他的音樂專輯、海報、電影等物件,更讓人覺訝異的是,楊麗娟13年來全副心思投入對劉德華的「思念」,沒有繼續讀書、沒有找工作,甚至沒有拍拖談戀愛。

「女兒付出她一生最昂貴的代價,這可憐的孩子……」失去丈夫的楊太,抽泣着說。楊太強調,追捧偶像是光明磊落的行為,不會覺得後悔,內地傳媒形容她女兒的行為是不孝、亂花錢,她絕對不認同,並稱以女兒為驕傲,只是她13年的青春換來的代價,竟是劉德華「沒良心、沒道義」的回饋。

楊太昨日在灣仔一家賓館的房間內哭着對記者說﹕「我也想丈夫現在在我旁邊,沒有死,可是多想也沒有用,反正他可不能白死。」

[b]楊太﹕丈夫不能白死[/b] 
楊太表示,丈夫不能白死的意思,是至少要完成丈夫的遺願,即要求劉德華好好與女兒溝通一下,同場的楊麗娟亦認同母親的說法,說﹕「我仍想再見劉德華,因為這是父親的遺願。」但她強調,絕不希望那種一秒即逝的拍照式會面,而是要向偶像表白自己的心態,不是內地傳媒所說的負面評價﹕「爸爸沒有賣腎,他也是劉德華的歌迷,95年一次上台表演,就唱他的《孤星淚》。」對偶像的執迷,父女倆一樣癡。

明報記者利嘉茵陳道明

資料來源: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328/gaa2.htm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08am

[b][size=5][color=#FF00FF]一次夢會偶像改寫阿娟人生[/color][/size][/b] 
2007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見不到劉德華,就終身不嫁!」來自蘭州的楊麗娟16歲那年夢見睡房裏有一張劉德華照片,左右兩邊分別寫着﹕「你這樣走近我」、「你與我真情相遇」。此後12年她便停止上學工作,一心一意瘋狂追星,先後兩次赴港、6次赴京。阿娟年邁的父親為了讓女兒有足夠經費上路尋找「華仔」,不惜賣屋又想賣腎,最後更走上了黃泉路。

互聯網上不難找到「狂迷」阿娟的故事。據內地傳媒報道,阿娟這樣描述她對劉德華的感情﹕「心中的唯一、今生的最愛,見不到華仔我什麼也做不到。」本是優秀學生的她,自在夢境遇上劉德華後,人生大部分時間就躲在家中面壁,含情眽眽望著牆上的華仔海報,或是不停寫信表白及蒐集華仔的資料。

[b]劉德華曾訓斥「最憎歌迷不孝」[/b] 
1997年阿娟首次來港,立即跑到劉德華歌迷會「華仔天地」的會址,但只見門外貼著華仔的照片。2004年她再來港時,走到華仔的住所門外苦候,但最終只透過聲稱是華仔鄰居的夫婦,將一封信轉交偶像。年近30的阿娟一直為華仔而活,其母04年陪她來港時跌倒,至今仍未痊癒,走路用以拐杖輔助。

劉德華以往也聽聞過阿娟的瘋狂行徑,他曾透過經理人表示,若歌迷透過不正確、不健康、不正常的方法要與他見面,他一定不會理會。他又最憎惡不孝的歌迷,又認為歌迷的家長也不應縱容孩子的過火行為。曾有內地記者將華仔此番斥責轉告阿娟,她聽後失落流淚,思考一會後說自己的確很自私、為父母帶來了困苦,可惜她一直未有改過。

資料來源: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328/gaa3.htm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09am

[b][size=5][color=#8B008B]追星13年似上毒癮 學者籲家長助子女回正軌[/color][/size][/b] 
2007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這種盲目追星是極端行為,見不到偶像而要死,就更極端。」專門研究青少年行為的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岳曉東,評論昨日「瘋狂粉絲」的行為時說。岳又稱,女事主的父母為要達成女兒的願望,賣屋賣地借貸度日在所不惜,絕對稱不上正常,他們一家三口的表現,已達至非理性的地步。

岳曉東指,大部分人年輕時都會有偶像崇拜表現,或對歌唱、明星、球星等迷戀,一般迷戀的年歲由13至17歲,成年以後,迷戀的程度會逐漸降低,至20多30歲階段,仍會有偶像崇拜這回事,但就轉化為傾慕一些對自己事業人生有幫助的名人,例如一些白手興家的富豪,而傾慕的過程中,當事人會相當理性,絕少會做出諸如為一睹偶像而不要命追車等瘋狂行為。

對於有「粉絲」十多年只沉迷一個偶像,且變本加厲至不事生產,岳曉東認為,當事人已將其偶像理想化、浪漫化、絕對化至不能取代的地位,即使有其技藝或外貌更佳的其他偶像出現,當事人仍會堅持他的選擇。

對於瘋狂「粉絲」的開導,岳曉東指作為家長應將子女對偶像的迷戀,轉而導向對偶像的內在特質,例如劉德華最為人欣賞是其勤奮不屈的精神,所以他能得到「世界傑青」等榮耀,故家長就須以這些正面因素去激發其子女,作為成長奮鬥的一股推動力,而不是盲目幫助子女去達成見偶像的「夢想」。

[b]心理學家﹕不獲理睬感受傷害[/b] 
港大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臨床心理學家黃蔚澄則指出,類似姓楊女子那種10多年來醉心追星、不事生產的表示,他稱之為「die hard fans」,即所謂「死硬派粉絲」,她們以為跟偶像很有緣分,跟偶像很「熟」,幾乎天天都要想起偶像才覺安心,問題是一旦有機會跟偶像現場接觸,而偶像對她們又不理不睬,她們會覺得受傷害,因而表現憤怒,這種心理狀態,其實「上癮」很深,與「賭癮」、「毒癮」的心態很相近,是一種病態。

資料來源: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328/gam1.htm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14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鵲踏枝[/u]在 [i]2007/03/28 11:06am[/i] 發表的內容:[/b]
楊女:要再見華仔償爸爸遺願 
2007年3月28日
……她茫茫然說:「我快瘋了。」……
[/quote] 

她已經瘋了,她的父母也已經瘋了。一家人像恐怖份子,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他們又憑甚麼非要人家見他們不可?憑甚麼違反人家的自由意志?憑甚麼得寸進尺?他們的所謂「犧牲」又不是人家要求的,怎麼都把這筆賬算到人家頭上?這樣的家庭真是匪夷所思。


-- 作者: 本有正念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35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鵲踏枝[/u]在 [i]2007/03/28 11:14am[/i] 發表的內容:[/b]
 
她已經瘋了,她的父母也已經瘋了。一家人像恐怖份子,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他們又憑甚麼非要人家見他們不可?憑甚麼違反人家的自由意志?憑甚麼得寸進尺?他們的所謂「犧牲」又不是人家要求的,怎麼都把這筆 ...
[/quote]

被這道新聞嚇壤,假若見到偶像又可以做什麼?

生命變得很空虛,一切活在假像中。


-- 作者: 九千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43am

[fquote][b]下面引用由[u]本有正念[/u]在 [i]2007/03/28 11:35am[/i] 發表的內容:[/b]
被這道新聞嚇壤,假若見到偶像又可以做什麼?
生命變得很空虛,一切活在假像中。
[/fquote]

今天看她的訪問,她說「不要在歌迷會見面,要在特殊的情況下給特殊的對待單獨見面」(在車廂內,大家看著Roadshow這段訪問後,也靜了)

看來劉德華先要搞清楚她想要什麼y「特殊的對待」才好答應。。。 :em20:


-- 作者: 飛天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49am


這已是病態的一種--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8 11:54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九千[/u]在 [i]2007/03/28 11:43am[/i] 發表的內容:[/b]
今天看她的訪問,她說「不要在歌迷會見面,要在特殊的情況下給特殊的對待單獨見面」(在車替R了)
看來劉德華先要搞清楚她想要什麼y「特殊的對待」才好答應。。。
[/quote]

真是個「很特殊」的人物!

一家人都只看到自己的需要,卻沒自省這需要是否合理,甚至為求見偶像而鬧上政府去,別人不滿足他們的要求就是「無情無義無良心」,就是十惡不赦,詛咒人家「……你在世人面前罪責難逃,你會遭世人永遠唾罵……」(東方日報有關報道引用遺書之語),真是匪夷所思的一家子!


-- 作者: fion
-- 發表時間: 2007/03/28 00:45pm

世界真有這樣的人啊~~對付這樣的人,實在不能用常人手段~~ :em03:  :em03: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7/03/29 00:13am


因此可知作為長輩者的份內事實不輕呢...............


-- 作者: nlut
-- 發表時間: 2007/03/29 07:36am

不能想象, 有如此胸襟的人怎么可以为人师表. 按照他的遗嘱,和他太太的态度, 人家不告他威胁人身自由就不错了.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9 10:52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鵲踏枝[/u]在 [i]2007/03/28 11:03am[/i] 發表的內容:[/b]
15歲初三女孩當街扇母親兩個耳光 
……
[/quote]

[b][size=5][color=#8A2BE2]15歲女孩當街扇母親兩耳光引發網友爭論[/color][/size][/b] 
北京新浪網(2007-03-2906:36)

女兒扇媽媽兩巴掌引來近萬條爭議,這種結果估計他們母女都沒有料到。但是,由於這對母女前日離開時沒留下任何聯繫方式,記者目前無法獲悉她們對網友爭議所持的態度。

昨日,商報A14版刊發了《15歲初三女孩當街扇媽媽兩耳光》的新聞後,四十多家媒體進行了轉載,搜狐、新浪專門對此設專題進行討論,截至昨晚7時,僅這兩家網站的跟帖已9000多條。
-商報見習記者望開源

[b]正方[/b] 
[b][天下無不是的父母][/b] 
孩子,你傷害了媽媽的心

搜狐網友:孩子,你打的是世界上最疼愛你的人。除了你的父母可以容忍你這麼做,世界上再也沒有其他人了,你知道嗎?即便是你打你的親兄弟姐妹,他們都可能要跟你還手。孩子,你錯了!你該向你的媽媽道歉啊,因為你傷害了你媽媽的心。

搜狐網友:世上無過錯的父母,父母再不好那也是為了子女,可憐天下父母心。

搜狐網友:這種事情簡直太過分了,不能由著性子亂來的,過度的溺愛就等於陷害。母親就得當著大家的面狠抽女兒一頓,回家再給她一頓暴打,不能助長他這種不敬的臭毛病。

搜狐網友:還養兒防老呢,年輕時多賺點錢防老最實惠,這年頭誰都靠不住。無私奉獻的母愛卻換來被女兒打的下場,她的愛沒有錯,母愛是博大的,同情。

搜狐網友:養不教是父母的過錯,但是,做兒女的再怎麼樣也不能打罵自己的父母啊。所以兒女無論什麼時候都得孝敬自己的父母,記住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b]反方[/b] 
[b][不要指責這個女孩][/b] 
孩子長成什麼樣,全在父母一言一行

搜狐網友:指責女孩的人多,可是我覺得更應指責的是那位母親。孩子教育成這樣,她應負完全責任。對這個母親,我一點不同情,反而說『活該』!身為一個母親,把子女教育成這樣,這是犯罪。

新浪網友:我認為錯不在孩子!每個孩子生下來就是一張白紙,別人家的孩子怎麼不這樣,這個母親怎麼能教育出這樣的孩子?孩子能長成什麼樣,全在于你的一言一行。

新浪網友:不要指責女孩,造成現在這種情況的發生,責任完全在大人。倒是那個女孩很值得同情,她今後要走的路還很長。

搜狐網友:三分喜歡才是真喜歡,七分喜歡是害了她,這個母親是咎由自取。

新浪網友:如果一味地縱容她,不是什麼偉大的母愛,那是傻。作為一個母親,應該及時糾正她的教育方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當這個孩子將來能為人母的時候,相信她會為她所做的一切後悔,甚至會受到良心的譴責。請大家不要再指責這個女孩,請大家理解。

[b]話題延伸[/b] 

建議學生增加倫理道德課程

搜狐網友: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家教禮儀都傳到哪兒去了?從電視劇里看,傳到日本、韓國去了。發展經濟固然重要,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証。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搜狐網友:不要指責家長,如果教育制度出了問題,你叫家長能有多製作為?

新浪網友:建議中國的教育課程增加倫理道德課程,由老師、家長及社會打分。

搜狐網友:教育失敗啊!連起碼的『孝』的觀念都沒有了,生活質量再提高,也是悲哀!傳統的道德、倫理教育決不能弱化,看看今天的小孩到了什麼程度!忠、孝、節、悌觀念和傳統道德倫理決不能丟!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society/sinacn/cn/2007-03-29/06363478868.shtml


-- 作者: 鵲踏枝
-- 發表時間: 2007/03/29 11:02am

[b][size=5][color=#008B8B]劉德華狂迷母女回深圳 指華仔愛情重創報復 本揚言不見面不走[/color][/size][/b] 
2007年3月29日

【明報專訊】劉德華超級「狂迷」一家三口由甘肅千里「追星」搞出人命,自父親楊勤冀本周一蹈海自殺後,楊氏妻女的簽證昨日已到期,必須返回內地。昨早妻女仍堅持要完成楊勤冀遺願,雖然他們不斷辱罵劉德華,但仍揚言「不見華仔不會走」,在賓館退房後流落街頭,被來自中港台近30家傳媒簇擁採訪。到了傍晚,楊氏母女終被內地傳媒記者勸服,乘直通車回深圳再作打算,至於楊勤冀的遺體,她們則撒手不管,留給港府自行處理。

劉德華的經理公司發言人表示,楊勤冀出事之後,他們已派員提供協助及慰問,但楊氏母女的一些非正常的要求,他們不可能提供協助,發言人最後稱,楊氏母女現在要做的事,是返回家鄉重建新生活。

聲稱自16歲起迷戀劉德華14年的30歲女子楊麗娟,本月19日與父親楊勤冀及母親陶菊英由蘭州來港,由於在本周日參加完「華仔天地」一個歌迷生日會後,不滿劉德華僅與她合照留念,其間沒有與她詳談,為此大感傷心。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周一跳海自殺,留下遺書指自己和妻子為償女兒的夢想,賣屋兼借貸度日,劉德華如此對待他女兒,令他非常憤怒,決意以死喚起劉德華對女兒的重視。

[b]罵「無良心」 指返鄉無家可歸[/b] 
楊氏母女昨早9時許在灣仔馬師道國民大廈一間賓館退房後,帶著行李呆坐大廈門外,記者上前採訪時,楊麗娟激動地罵劉德華「無良心、變態、不是人,連禽獸都不如」,不過,當問到為何仍要見這麼不堪的劉德華時,她就大發脾氣,說自己要見劉德華,只為完成父親遺願,不是她個人的事。

由於被大廈保安驅趕,楊氏母女在記者簇擁下,走至海底隧道入口前的一個公園歇息。現場所見,楊麗娟仍穿著前天的咖啡色長袖毛衣,頭髮油膩黏稠,神情憔悴,楊母同樣無精打采,蓬頭垢面。楊母表示,女兒十多年來最美好的青春,都為劉德華消耗掉,時光沒法倒流,這些來年所做的事可不能白費,一定要堅持到底,以完成丈夫遺願。她又稱,為了支持女兒「追星」的花費,蘭州老家的房子04年已賣掉,4萬多元已用光,現在回到蘭州也沒有地方可住,說時一臉愁容。

[b]不願處理跳海父屍體[/b] 
對於始終未能與劉德華詳談,楊麗娟突然說:「劉德華肯定以前受過很重的愛情創傷,要不然我們一家人付出那麼多,他怎麼可能沒有反應,他一定是要報復女性,報在我身上。」她又稱,父親死了以後,她本來也想跳海自殺,只是父親心願未了,不能一死了之。

昨日傍晚7時,即距離必須離港限期前的5小時,楊氏母女態度才告軟化,在內地傳媒記者苦勸下,她們決定先回到深圳再作打算,並在灣仔碼頭乘直通巴士往深圳皇崗。楊麗娟臨走前解釋﹕「如果現在不走,下次來的時候會更困難。」另一方面,楊氏母女不願處理楊勤冀的遺體,警方發言人表示,若屍體無人認領,會交食環署處理。食環署發言人則稱,對於無人認領的屍體,會按公眾醫院及殮房的指引辦事,將屍體運往公眾墳場火化及埋葬。

資料來源: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329/ggb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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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廂情願的「追星」,只會讓人感到恐怖,怎會叫人感動呢?

如果傳媒沒有歪曲或誇大有關兩母女的言行,那麼,這種人實在令人心寒!她們與死者的關係何其密切(丈夫、父親),連丈夫、父親都棄諸不顧的女子,實屬罕見,如果無能力安葬他,起碼也該把骨灰捧回鄉吧!客死異鄉已夠慘了,連骨灰也流落在陌生的香港,多不幸啊!死者大概錯罵了人,真正無情無義的人該是他結褵數十年的伴侶和他一生疼惜的愛女吧?不知道他泉下有知,會有甚麼想法?


-- 作者: 飛天
-- 發表時間: 2007/03/29 00:11pm


禽獸不如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7/12/18 00:11pm


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

風水學理上八運已至,小孩及年青人的心理發展是值得我們留心的。

歡迎大家瀏覽筆者文稿:

《下元八運與小孩教育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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