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是月容易出現小事變大事的性質,故不宜魯莽或妄動興訟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車資$31.5 付$500被拒找續
的士醉客掟錢打人罵警

2010年08月21日

【本報訊】一名醉漢昨凌晨從尖沙嘴乘搭的士至旺角,下車時以 500元大鈔找續被拒,事主情緒激動拳毆的士司機,並猛踢的士。警員接報到場調查,醉漢已登上自己的座駕開車企圖離開,警員將車截停,但事主醉意正濃,不但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更指罵警員,最後被警方拘捕帶署。
記者:宋光明 程智堅

昨凌晨 3時許, 36歲姓曾男子帶醉在尖沙嘴亞士厘道截乘的士往旺角,準備取回泊在該處的寶馬房車。當的士到達洗衣街 22號對開目的地停車時,咪錶顯示 31.5元車資,事主拿出一張 500元鈔票付車資,但 55歲姓黎司機表示「冇散紙找」,事主大為不滿,雙方發生爭執,混亂中司機頭及面遭人揮拳打傷流血。事主下車後更多次敲打及用腳踢向的士車身,司機致電報警。
警員接報趕抵時,發現涉案男子已登上泊在路邊的寶馬房車,並開車離開現場,警員立即將車截停,要求事主落車協助調查。事主落車後情緒激動,在身上取出多張 1,000元及 500元面額的大鈔擲在地上,警員上前警告。事主妻子、年約 10歲兒子及 2女 2男共 6名親友事後接報到場了解事件。


「我俾人搶錢呀」

其間,事主一直情緒激動,不停向警員粗言穢語,又不斷飲水,同時脫去上衣露出全身紋身;其間語無倫次指警員與司機搶他錢,「差佬打劫我,夾埋的士佬搶我錢」。跟着又失常態叫嚷:「我𠵱家俾人搶錢呀,救命呀,救命呀。」
當警員要求事主接受酒精測試時,但事主拒絕合作,其妻子則即場致電找律師。大批警員接報到場增援,其後以涉嫌襲擊傷人、刑事毀壞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測試等罪名將他拘捕帶署。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說,道路交通條例沒有規定要找續 1,000或 500元。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主席李志祥表示,一般乘客以大面額鈔票付車資,登車時均會向司機預先說明,或到附近便利店購物「打散」。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是月容易出現小事變大事的性質,故不宜魯莽或妄動興訟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男子疑失常與警對峙
2010年08月21日


【本報訊】秀茂坪寶達邨一個休憩公園,昨午近 3時發現一名身懷鎚仔及兩支天拿水男子,坐於凳上不停抽煙,女保安員接獲居民投訴勸告不果報警。在有關人員到場前,姚突然失常衝跑回家,遺下鎚仔及兩支天拿水,警員和消防員接報趕至;知悉他與妻子、兩女和一名 7歲甥女在屋內,見他如此激動,恐有自殺意圖,不敢貿然勸解。
持盾牌和出動鐵甲威龍裝備警員在場戒備與消防員隔閘相勸,其間姚要求香煙,警員答允購買,他坐在椅上,雙方對峙一個小時。
就在警員遞上香煙後,他專注該包香煙,妻子趁機跑出來開閘,警員一擁而入將他制服送院檢驗(圖),警方列儍人發現處理。
事主 28歲姓姚,與同齡姓林妻子及分別兩歲和 7歲女兒住寶達邨達康樓一單位。他任裝修散工,惟最近失業,情緒受困擾,前日與妻子爭執,其妻一度攜兩女離家。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是月容易出現小事變大事的性質,故不宜魯莽或妄動興訟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你要搭巴士? 真陰公 !」 罵巴士乘客 七人車司機惹公憤

 (明報)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一段YouTube    短片在本港網上討論區引起激烈議論。片段中,一輛七人車與巴士疑因切線問題輕微碰撞,七人車上的母子下車,與巴士乘客等激烈吵架,其間兒子說了一句「你要搭巴士呀?真係陰公喇!」再次挑起部分港人的「仇富」情緒,觸發網民展開瘋狂「起底」行動。
 
有關片段名為「IMG 0836」全長7分04秒,其實早於上周三(4日)已被上載YouTube,至昨日被轉貼至高登等本地網上討論區,隨即引發激烈討論。在高登討論區,有關帖子中午貼出,5小時後已被「推爆」(超過1000個回應上限),但網民繼續「開新POST」討論。
 
成討論區熱話 網民紛「起底」
 
從片段所見,事發現場為灣仔稅務大廈對開告士打道巴士站,當時一輛掛著3個英文字母自訂車牌    的豐田豪華七人車,斜向停在準備埋站巴士的車頭,巴士去路受阻。七人車上一對母子下車後,年約20餘歲、被網民稱為「四眼仔」的兒子打電話報警。由於片段沒有交代,爭路紛爭誰對誰錯難作判斷,只能推斷七人車是在巴士站切線時與巴士發生輕微碰撞。
 
雙方罵戰 粗口橫飛
 
七人車上打扮光鮮的中年母親,先與巴士司機及乘客等爆發罵戰,隱約可聽到該婦人罵道「做咩講粗口鬧人?……我有心臟病    ……咁多人鬧我個仔!」疑是不滿行程受阻的巴士乘客則回罵﹕「𠵱家百幾人等你一個呀!」又有人說﹕「有錢大晒呀?」婦人則說﹕「我有話我有錢咩?」七人車其後由兒子駕駛,緊貼泊在巴士前方路旁雙黃線上。
 
一輛罵戰後,「四眼仔」為母親「接力」,與圍觀者對罵,雙方粗口橫飛,當時「四眼仔」疑不滿被人拍照,問對方「關你咩事?」拍照的青年即說自己正在等巴士,但巴士未能埋站,「架巴士走咗啦!」此時「四眼仔」說﹕「你要搭巴士呀?真係陰公喇!」
 
旁觀者援引包致金侄女事件
 
就是這一句話,成為網民瘋狂起底的導火線。對於該對母子的態度,有圍觀者似乎聯想到近日連串「特權」爭議,插嘴說﹕「包致金(侄女)單口野都司法覆核啦,何况你口地?」罵戰持續數分鐘後片段結束。
 
不少看過片段的網民,在討論區認為「四眼仔」態度囂張,紛紛表達不滿,有人更嘗試以各種方法,最終成功將「四眼仔」的一些個人資料「起底」。對於「四眼仔」的「搭巴士陰公論」,有網民隨即找來一張周潤發    搭巴士的相片,以說明「搭巴士就一定係窮人?真搞笑!」

 
 
  「你要搭巴士? 真陰公 !」 罵巴士乘客 七人車司機惹公憤  (明報)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一段YouTube    短片在本港網上討論區引起激烈議論。片段中,一輛七人車 ... 緣生 發表於 2010-8-22 21:53
 
 
 
是月容易出現小事變大事的性質,故不宜魯莽或妄動興訟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這 一 周 : 意 外 頻 生 常 見 死 人

紀 曉 風
 
過 去 一 星 期 , 香 港 忽 然 成 了 意 外 之 都 , 特 別 多 人 在 意 外 中 喪 生 , 意 外 更 是 形 形 色 色 林 林 總 總 , 由 街 頭 昏 死 至 床 上 失 救 , 從 高 處 墮 樓 至 平 地 墮 海 , 而 最 多 的 更 是 交 通 意 外 , 由 途 人 勇 闖 六 線 到 路 過 車 尾 不 小 心 捱 撞 , 不 同 的 交 通 意 外 造 成 最 少 兩 死 九 傷 。 意 外 無 法 避 免 , 但 生 命 誠 可 貴 , 似 是 在 呼 籲 我 們 , 千 萬 別 因 一 時 掉 以 輕 心 , 變 成 最 後 的 無 謂 犧 牲 。
 
元 朗 14/8 ( 六 )
 
元 朗 一 中 年 男 子 , 患 有 精 神 病 又 無 親 無 故 , 僅 靠 綜 援 金 過 活 , 並 不 時 撿 拾 破 舊 電 器 變 賣 以 幫 補 收 入 , 由 於 過 去 一 年 杳 無 音 訊 , 他 居 所 的 女 業 主 由 於 心 感 不 妙 , 遂 聘 人 破 門 , 赫 然 見 事 主 暴 斃 屋 內 已 變 成 瘀 黑 乾 屍 。 由 於 女 業 主 早 前 曾 向 警 方 及 社 署 求 助 , 她 炮 轟 警 方 官 僚 推 搪 塞 責 及 社 署 涼 薄 , 才 令 綜 援 漢 最 終 枉 死 。
 
九 龍 塘 15/8 ( 日 )
 
九 龍 塘 獨 立 屋 豪 宅 內 發 生 猝 死 事 件 , 一 菲 籍 壯 漢 參 加 教 會 派 對 後 , 凌 晨 返 抵 寓 所 入 睡 , 不 久 被 發 現 全 身 抽 搐 不 適 , 瞬 間 陷 入 昏 迷 , 送 院 不 治 。
 
藍 田 15/8 ( 日 )
 
藍 田 德 田 邨 街 市 一 魚 販 , 遇 上 一 名 購 買 田 雞 的 男 顧 客 , 對 方 以 5 元 、 2 元 、 1 毫 和 2 毫 硬 幣 來 支 付 總 值 為 19.5 元 的 貨 款 , 由 於 魚 販 拒 收 毫 子 , 引 來 男 顧 客 不 滿 怒 斥 , 並 涉 自 稱 黑 社 會 作 出 恐 嚇 , 兩 人 被 拘 捕 。
 
沙 田 16/8 ( 一 )
 
一 名 七 旬 老 翁 早 上 到 沙 田 一 護 老 院 探 望 九 旬 母 親 , 在 附 近 橫 過 馬 路 時 , 被 四 驅 車 倒 車 撞 倒 及 捲 入 車 底 , 有 人 以 為 只 是 輾 過 汽 水 罐 , 不 以 為 意 下 再 將 車 駛 前 , 令 老 翁 再 次 被 輾 , 老 翁 母 親 驚 聞 兒 子 遇 車 禍 , 往 醫 院 探 望 , 可 惜 卻 是 白 頭 人 送 黑 頭 人 。
 
元 朗 16/8 ( 一 )
 
一 名 年 約 一 歲 男 嬰 , 長 期 在 內 地 居 住 , 由 於 近 日 發 燒 , 其 母 親 把 他 帶 返 港 求 醫 , 詎 料 在 抵 達 元 朗 時 , 男 童 卻 陷 入 昏 迷 , 救 護 員 到 場 後 更 發 現 他 已 無 氣 息 , 身 體 僵 硬 , 送 院 後 證 實 死 亡 。
 
元 朗 16/8 ( 一 )
 
元 朗 一 幢 大 廈 正 進 行 外 牆 水 管 維 修 工 程 , 發 生 奪 命 工 業 意 外 , 一 支 十 呎 長 銅 製 水 管 突 然 由 高 處 墮 下 , 擊 中 一 名 在 十 八 樓 棚 架 上 工 作 的 工 人 , 工 人 當 場 口 鼻 噴 血 重 傷 , 送 院 搶 救 不 治 。
 
旺 角 16/8 ( 一 )
 
七 十 三 歲 周 姓 老 伯 , 早 上 獨 自 行 經 彌 敦 道 近 亞 皆 老 街 時 扶 着 路 旁 鐵 欄 休 息 , 卻 不 支 向 後 跌 倒 , 其 中 一 隻 腳 插 入 鐵 欄 空 罅 而 被 鐵 枝 卡 着 , 途 人 報 警 。 消 防 員 到 場 後 剪 斷 鐵 枝 , 雖 成 功 將 他 救 出 , 但 送 院 搶 救 後 卻 證 實 死 亡 , 估 計 是 他 患 有 老 人 病 , 懷 疑 因 而 病 發 猝 死 。
 
屯 門 16/8 ( 一 )
 
警 方 派 出 臥 底 男 警 員 扮 成 「 逃 學 威 龍 」 , 喬 裝 中 四 男 生 混 入 屯 門 一 中 學 蒐 集 毒 品 案 證 據 , 成 功 結 識 兩 同 校 女 生 , 並 透 過 其 中 一 人 「 契 媽 」 十 次 購 入 冰 毒 及 K 仔 , 三 人 事 後 被 捕 , 承 認 十 項 販 毒 罪 名 。
 
旺 角 17/8 ( 二 )
 
一 名 七 旬 獨 居 老 翁 由 於 沒 有 按 慣 常 露 面 , 同 屋 住 客 於 是 通 知 業 主 開 鎖 入 房 , 揭 發 他 赤 裸 暴 斃 於 床 上 , 身 上 無 傷 痕 , 財 物 也 未 失 , 不 排 除 老 翁 沐 浴 後 因 天 氣 炎 熱 裸 睡 , 期 間 卻 病 發 失 救 死 亡 。
 
大 埔 18/8 ( 三 )
 
一 名 年 僅 二 十 二 歲 少 女 , 凌 晨 時 在 大 埔 冒 險 橫 越 六 條 行 車 線 過 馬 路 , 以 會 合 友 人 「 遊 車 河 」 , 遭 的 士 撞 倒 並 捲 入 車 底 被 車 轆 壓 住 , 多 名 消 防 員 抬 起 車 頭 把 她 救 出 , 送 院 命 危 。 由 於 現 場 五 十 公 尺 外 已 設 有 行 人 天 橋 , 相 信 是 有 人 捨 天 橋 不 用 而 肇 禍 。
 
上 水 18/8 ( 三 )
 
有 途 人 在 下 午 步 經 馬 會 道 近 北 區 公 園 時 , 發 現 街 頭 有 一 輛 嬰 兒 車 , 車 上 有 一 名 女 童 , 相 信 是 被 人 遺 棄 , 警 員 到 場 調 查 , 女 童 身 上 及 嬰 兒 車 上 並 無 發 現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身 份 不 明 , 警 方 將 女 童 送 院 檢 驗 , 證 實 無 受 傷 。 案 件 交 大 埔 警 區 刑 事 調 查 隊 跟 進 。
 
深 水 埗 18/8 ( 三 )
 
死 者 為 七 十 一 歲 陳 耀 輝 , 於 尖 沙 咀 一 間 酒 樓 做 洗 碗 工 已 有 十 多 年 , 今 年 3 月 退 休 , 當 日 他 相 約 女 舊 同 事 午 膳 敍 舊 , 同 到 深 水 埗 西 九 龍 中 心 美 食 廣 場 進 餐 , 但 當 他 捧 着 餐 盤 返 座 位 途 中 , 疑 跣 腳 仆 倒 , 頭 部 重 創 身 亡 。
 
跑 馬 地 18/8 ( 三 )
 
三 十 四 歲 南 亞 裔 油 漆 工 人 在 跑 馬 地 晉 源 街 一 幢 唐 樓 進 行 外 牆 維 修 工 程 時 , 疑 失 平 衡 跣 腳 , 飛 墮 跌 在 兩 幢 大 廈 之 間 橫 巷 簷 篷 頂 , 送 院 搶 救 終 告 不 治 。
 
紅 磡 18/8 ( 三 )
 
紅 磡 發 生 涉 及 長 者 的 奪 命 車 禍 , 一 晨 運 老 婦 遭 旅 遊 巴 士 撞 倒 重 創 死 亡 , 然 而 司 機 卻 懵 然 不 知 撞 倒 人 , 車 上 導 遊 及 十 九 名 遊 客 俱 聲 稱 不 察 覺 , 直 至 途 人 拍 打 車 身 通 知 司 機 才 知 出 事 , 警 方 最 後 以 涉 嫌 危 險 駕 駛 引 致 他 人 死 亡 罪 把 司 機 拘 捕 。
 
鰂 魚 涌 19/8 ( 四 )
 
全 身 運 動 裝 打 扮 的 女 子 , 早 上 離 奇 在 鰂 魚 涌 墮 海 , 順 着 水 流 在 海 上 漂 浮 近 兩 公 里 , 至 北 角 對 開 海 面 才 被 發 現 , 消 防 員 將 她 救 起 , 惜 送 院 後 終 告 不 治 。
 
薄 扶 林 20/8 ( 五 )
 
兩 名 參 加 港 大 舍 堂 舉 辦 的 新 生 營 男 生 , 清 晨 接 近 六 時 參 加 長 跑 活 動 時 暈 倒 , 送 瑪 麗 醫 院 治 理 , 已 經 清 醒 。 長 跑 為 新 生 營 第 二 日 活 動 , 兩 人 在 臨 近 衝 刺 時 暈 倒 , 港 大 發 言 人 表 示 , 會 調 整 營 內 活 動 。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l   持續上月之政治表現,預測政府於是月更會發生進一步之失措現象,應為處事不當之應。故建議有關官員在進入本月前加強公關之工作。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23:49
 
婆婆撤控 食環認衰 販管死撐
署方稱有酌情指引 工會反駁從不知道

2010年08月22日
 
 
老婦張秀嬌當日跪地仍遭食環署檢控阻街。 資料圖片
 
【本報訊】因非法擺賣被小販管理隊圍捕,當街跪地求情仍不得要領的七旬老婦,個案引起社會關注,繼前天為老婦挺身而出,阻擋販管人員而被控的徐威獲撤銷控罪後,食環署終於認衰,昨日以販管人員當日未有遵從「先警告、後執法」及對老弱傷殘酌情處理的指引,決定撤銷對老婦的檢控。但販管人員的工會批評,不少前線員工根本不知道有酌情處理的指引。 記者:麥志榮
 
事件中的 74歲老婦張秀嬌患有高血壓、腳痛及白內障,平日在牛頭角宜安街擺賣風濕膏藥及指甲鉗幫補家計。上周二( 17日)上午 8時許,她被食環署一隊販管隊以非法擺賣拘控,由於她上月已被檢控一次,罰款 500元,所以跪地哀求「畀次機會我啦」。一名途人 70歲的徐威看不過眼,用身體阻擋販管人員,結果被控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但日前獲撤銷控罪。
 

署方再發指引促遵守

公眾及議員都批評,事件反映食環署執法欠人情味及彈性。到昨日,食環署宣佈,在調查事件後,發現並無紀錄顯示有關販管人員在檢控前曾予以警告,以確定該執法行動符合「先警告、後執法」的政策及指引,亦未就涉及年邁或殘障小販的執法指引作充份考慮,決定撤銷對張秀嬌的檢控。對有關人員,署方會按部門機制採取適當跟進行動。署方亦已再次發出指示,要求所有販管人員在執法時必須遵照執法政策及指引。

政府前線僱員總會小販事務隊員工分會主席黃華興表示,署方 01年發出的「先警告、後執法」指引大部份同事都清楚,但署方聲稱在 07年發出,執法時要考慮老弱傷殘的指引,不少同事都不知,他也是在今次事件後才收到上級發放的相關指引文件。

促改善傳遞訊息程序

對於署方決定撤銷檢控,他認為,「如果調查真係發現無跟指引,有錯就要認」,但信同事是在不知有新指引情況下犯錯,署方應改善向前線傳遞訊息的程序。他不擔心事件會令他們日後執法有困難,因同事如果覺得指引有灰色地帶,可以向署方反映。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相信食環署是在輿論壓力下撤銷檢控,但今次亦是食環署首次明確公開講明,未先警告不能檢控,小販日後可依此案例抗辯,而販管人員亦更清楚如何執法。

正義阿叔望販管隊反省
 
 
正義阿叔徐威日前獲撤控後講述當日事發經過。

【本報訊】因路見不平,挺身阻擋販管人員拘控跪地老婦的 70歲正義阿叔徐威,昨日得悉食環署承認犯錯及撤銷老婦的控罪後,謙稱自己只是小小蟻民,在事件中並無功勞,亦不奢望食環署會向他道歉,只希望當日執法的販管人員能自我反省。

憑良心做應做的事
 
徐威因見義勇為而惹上官非,當日更被扣押了 10多小時。他昨日獲悉張婆婆獲撤銷控罪,只表示「戥佢開心」。他不敢說自己幫了她的忙,他只是蟻民,憑良心做了社會一分子應做的事。雖然食環署承認當日販管人員犯錯,徐威表示不再介意自己是否被寃枉,不會再計較,也不奢望食環署會向他道歉,「佢道歉又點?我又唔會肥咗!」

對於當日指控他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販管人員,他不會要求食環署處分他們,但他們應自己檢討一下,「唔好郁吓就話有人襲擊佢,一有爭拗就報警收拾殘局,要對得住自己份工,要向市民交代」。

他又補充,不會因惹上官非而不敢挺身而出,但日後會改變策略,若再遇相同情況,他會將雙手都放進褲袋,令對方無法指控他襲擊人。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64#

此事的迴響比當年巴士阿叔事件更大...


搭巴士真陰公短片,2010年8月初網上流傳一段的短片:一輛七人車轉入巴士站準備停泊(但其實該處是雙黃線,是不准停車的),險被一輛行駛城巴70線往香港仔方向的利蘭奧林比安撞到。事後肇事司機恥笑路人及巴士乘客:「吓!?你要搭巴士呀?真係陰公咯!」。

有途人看不過眼,把短片上載至YouTube。經轉載後,網民指摘該母子違反交通規則在先,並對其囂張態度表示強烈不滿。其後有網民在facebook發起專頁及群組聲討該母子;響應人數眾多,其中一專頁的加入人數更在短短4天已超過100,000[1]。不過在2010年8月17日,有關專頁突然無故被刪掉,有網民重新開設專頁,但不久又再次被刪除[2];被刪專頁的管理員亦另發起新群組[3]。

傳媒在引起熱潮後翌日報導此事;有報章更形容此事觸發港人發洩對「仇富」的情緒,乃近日引起重大爭議的法官姪女掌摑警員案後浪。網民表示是次事件是除了對「不公義」進行發泄外,還對香港的法制存有懷疑,希望以人民的力量創造奇跡。

事後有雜誌稱曾接觸「陰公男」,「陰公男」堅稱是他人挑釁在先才會出言侮辱,並強調將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公開交代事件。

資料來源

 

網民所創作的一些短片:
當雞巴男遇上交通警時...
「極醜惡」罵巴士乘客 七人車司機惹公憤! 2
雞巴男 × Transformer宣傳片

青少年問題於是月值得社會關注。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IVE畢業男生 疑搵工難吊頸亡
2010年08月22日

【本報訊】一名在專業教育學院畢業的 22歲青年,懷疑因為找不到工作,憂心過度,昨晚被父親發現在沙田豐盛苑住所吊頸自殺喪生。
警方消息稱,自殺青年姓陳, 22歲,與父母住在沙田豐盛苑榮盛閣一單位,陳尚有一名兄長,但早前已遷出。據悉,陳在專業教育學院畢業,最近一直賦閒在家,父母均有工作。
消息稱,昨晚 8時許,陳的父親(57歲)下班返家,發現大門反鎖,陳父於是折返樓下,找鎖匠開鎖。
半個小時後,陳父在鎖匠開鎖後入屋查看,發現兒子用繩在廁所內的一條橫樑上吊頸,嚇得連忙將他解下,然後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到場,證實事主已死亡。警員稍後在屋內找到他留下的遺言,內容大致是憂心找不到工作。


畢業後一直沒有工作
陳的母親、兄長及多名親友聞訊趕至,警員根據家人提供的資料,得知事主在專業教育學院(IVE)畢業,之後一直沒有工作,警方初步相信他懷疑擔心長期失業而自尋短見。
過去一個多月內,已先後有兩名專業教育學院的學生及畢業生自殺,本月 10日,一名就讀 IVE的姓余(21歲)女子,在上水天平邨天喜樓墮樓身亡; 6月 28日,畢業於 IVE的 23歲女子陳雪兒,疑因陷入經濟困境,攜 52歲母親在馬鞍山錦禧苑雙雙燒炭自殺身亡。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早前表示,至今年 6月止,有 26宗 25歲以下青少年自殺身亡的個案,以及 30宗自殺不遂獲救個案,反映青少年自殺問題嚴重。該會建議青少年,要學習如何面對逆境,遇上困難或難以解決的問題時,應想方法向他人求助,不能用死來解決問題。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6#
涉打地勤 金管局高層被捕
2010年08月22日

 

【本報訊】被指遲到送機尾後發爛渣涉嫌襲擊國泰地勤的金管局高層錢曾珙,前日被警方拘捕,經調查後保釋候查,下月初返警署報到。國泰本地職員工會相信警方會公正調查案件。警方證實,前日拘捕一名姓錢男子,涉嫌早前機場發生的一宗普通襲擊案,該男子獲准以 500元保釋候查,下月初再返警署報到。


疑被打地勤情緒受困
事發於本月 9日,錢曾珙一家四口原定乘搭國泰往吉隆坡度假,但他們於飛機起飛前 5分鐘才抵達閘口,因此被拒登機。錢曾珙被指以粗口大罵地勤 Stanley Chan,並打了 Stanley手部一下。 Stanley當時要求報警,但當值經理不但無理會,反而安排錢一家四口改搭下一班航機,並升級至商務客位及行李獲優先處理。
事件引發國泰地勤及空中服務員強烈不滿, Stanley其後報警求助。有國泰員工一度號召於錢返港當日,在機場向錢抗議。原定本月 18日返港的錢氏一家,提早一晚改乘其他航空公司返港。 Stanley受辱後,情緒大受困擾,事發後一直休假至今,並曾見過國泰心理專家接受輔導。
國泰本地職員工會主席劉玉光表示,事件已交由警方處理,相信警方會公正調查,還同事公道。
本報昨向金管局查詢錢曾珙被捕事件,但直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資料來源

持續上月之政治表現,預測政府於是月更會發生進一步之失措現象,應為處事不當之應。故建議有關官員在進入本月前加強公關之工作。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23:49


發展局先斬後奏 准教堂拆古牆
2010年08月22日

【本報訊】有逾百年歷史的尖沙嘴聖安德烈堂,去年打算拆走彌敦道旁的毛石擋土牆進行擴建,結果遭古物諮詢委員會強烈反對而擱置。惟事隔一年,屋宇署近日在未有知會古諮會下,「先斬後奏」批准教會的擴建申請。發展局表示批准申請是在「保育與發展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但承認本月底才計劃向古諮會滙報事件。


聖安德烈堂百年歷史
曾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保護文物優秀獎的聖安德烈堂,始建於 1906年,早前獲建議由二級歷史建築提升為一級歷史建築,評級尚待確定。教會管理層去年以地方不敷應用為由,提出興建地底聖殿,位於彌敦道旁一幅毛石擋土牆要遷就工程全部拆走。
古物古蹟辦事處去年 9月將教會擴建方案提交古諮會討論時,遭大部份委員強烈反對,包括主席陳智思及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工程後來不了了之。
惟事隔一年,有保育人士近日發現屋宇署早前悄悄批准了教會擴建申請,包括准許將毛石擋土牆全部拆走。根據現行保育政策,凡涉及歷史建築物的改建或擴建工程,負責審批的工務部門須即時向古物古蹟辦事處與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滙報。
發展局表示,屋宇署在批准今次申請前,已諮詢過有關部門;而古蹟辦與文物辦也多次跟教會會面,探討盡量保育毛石擋土牆的方案。若按照政府要求保留教堂內所有歷史建築,則保留整幅毛石擋土牆有實際困難。經多次商討後,教會最終同意清拆所有毛石擋土牆後,原址保留部份石面作為裝飾。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大機構於是月容易出現監管漏洞,宜在事前加強內部保安或制定風險措施。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報失八達通仍被過數六日
諉過資料不清晰 市民損失 1500元

2010年08月22日

【本報訊】八達通卡公司「快人一步」出賣客戶個人資料,但在處理失卡人士報失時卻慢半拍。有使用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的市民,被打荷包後即時向八達通及信用卡發卡銀行報失,但兩機構都未能即時處理,令卡主一連六日被賊人任用八達通卡,損失 1,500元增值費。八達通則指因事主未完成整個報失程序便掛線,令系統未接納有關報失。
陳先生上月 28日在旺角被打荷包,遺失現金、信用卡和自動增值八達通卡。他即日致電八達通及信用卡公司報失。直至 8月初,他收到銀行的信用卡月結單,才發現由失卡當日至 8月 2日,八達通每天都透過信用卡過賬自動增值,每天增值 250元,令他損失 1,500元。


收報失來電未即時處理
陳先生再次致電八達通投訴,八達通職員確認陳先生當日確有致電報失,但在電話語音系統輸入的資料不清晰,報失未算生效,因此拒絕「認數」,表明不會負責該 1,500元被盜用的八達通卡增值費用。八達通一方面不負責陳先生失卡後的損失,但在處理他的報失申請後,更要收取 50元的「服務費用」。他批評八達通行政混亂,既已承認收到報失來電,又沒即時跟進。
豐明銀行的處理手法,同樣令陳先生不滿。他認為,銀行沒理由在他報失後的六日內,依然接受八達通的簽賬,加上他在上月已「碌爆卡」,信用卡沒理由會接受新簽賬。他曾找銀行理論,「銀行話唔關我哋事喎,增值筆數係八達通同你畀咗錢先嘅,寄賬嚟你就畀錢」。


八達通與豐明互相推責
他不滿八達通及豐明銀行互相推卸,「明明兩邊都有報失,點解仲會有咁嘅事發生?」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陳先生在報失信用卡後的六天內,八達通依然能自動過數增值,事件並不尋常。「報失咗信用卡,一般係三小時後嘅卡數,就唔使卡主負責,加上幾日後銀行重畀你過到數,點都講唔通」。
八達通公司回應指,成功報失的客戶,都會獲得一個報失編號,在報失熱線自動系統亦會提醒卡主,若在未讀出編號前掛線,「報失不能確定完成」。陳先生在 7月 28日曾致電熱線,但在未完成整個程序前已終止來電,因此報失指示在當時並未被系統接納。至於信用卡仍然過數的問題,則為個別銀行與顧客間的安排。豐明銀行表示,仍需時間跟進有關個案詳情。


取消個人八達通要收 50元
【本報訊】八達通公司向持卡人收取 50元按金的措施一直惹人詬病。原來,「個人八達通」用戶一旦失卡,更會被收取 50元的「行政費用」。遺失「個人八達通」的楊小姐向本報投訴,極不滿八達通以電話錄音報失系統,「強屈」卡主收取手續費。


報完資料方知要收費
八達通網頁介紹,個人八達通的優點包括:「提供八達通報失服務」,但原來服務有價。楊小姐本月初在港鐵中環站發現失去八達通卡,於是致電八達通報失熱線 2266 2266報失。
電話是真人電腦發聲錄音,她根據指示提供個人資料,「但講到最尾,對方話要收取 50蚊手續費,跟住拜一聲就收線,我完全冇得 say no」。兩天後,她接獲八達通的來信,表示已從她失卡的 50元按金扣除手續費,「封信仲講扣咗按金仲欠$2.5,但係算數唔收咁話」。
楊小姐並非計較區區 50元手續費,而是報失時熱線未有一早告知要收手續費,當提供所有個人資料後才獲悉要收費,「係咪應該一早講明係咪要收費及金額,畀卡主考慮是否繼續報失。我即場想拗都冇得拗,覺得夾硬被屈錢,條氣好唔順」。
本報日前致電八達通報失熱線,錄音在開始時已有道明要收取 50元手續費。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是月容易出現小事變大事的性質,故不宜魯莽或妄動興訟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黑社會吹雞 圍毆三青年
酒吧爭女打架又一危殆

2010年08月23日

【本報訊】繼日前尖沙嘴諾士佛台發生酒吧兇殺案,屯門一間酒吧昨日又釀翻版血案,三男一女放假到酒吧消遣,當中任職酒吧「拳手」的女子遇上多名疑有黑幫背景的朋友,眾人同枱飲酒猜枚。三名青年不滿,雙方發生爭執,三男被喝斥為「老襯」並被趕走。他們擔心女事主出事,一直在酒吧外苦候,正當三人欲接走女事主時,黑漢即「吹雞」糾集十多人圍毆三男,其中一人頭部重創,性命垂危。警方事後拘捕五名疑犯,並夤夜大舉出動,追緝其他在逃人士。
記者:區恩傑 程智堅 黃學潤


疑為事件導火線的女事主姓古, 28歲,在屯門區一間酒吧當「女拳手」。命懸一線的男事主陳勇熙,與同行受輕傷的姓陳及姓蕭朋友,均是 27歲。消息稱,三男早前到酒吧消遣時認識古女,當中有人對她有追求意思,所以不時約古女外出消遣。前日古女放假,應邀與三男外出,結果引發血案。


黑漢同枱飲酒 三男被趕走
事主一行四人前晚結伴到屯門青山公路錦興大廈一間酒吧飲酒聊天,該酒吧並非古女工作的地方,但她在該處認識不少朋友。
四人消遣至昨日凌晨 2時許,十多名據稱有黑幫「新義安」背景的男子到酒吧消遣,當中有人與古女認識,雙方打個招呼,有人即坐下與古女等人同枱飲酒,其間有人猜枚狂歡。
據稱,三男對有人不請自來感到不滿,曾要求女事主一同離開,但女方婉拒;其間三男與該批男子爭執,但對方人多勢眾,又恃住有黑幫背景,向三男大罵「老襯」(黑幫用語,意指沒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並喝令他們立即離開,否則後果自負。三男悻悻然離去,古女則留下繼續消遣。


苦候兩小時 護花不遂捱打

三名男事主離開酒吧後,因擔心古女出事,一直在外守候。三男苦候兩個多小時至接近清晨 6時,終見古女等人離開酒吧,三男向古女表示想送她回家,但同行男子大為不滿,再與三男發生爭執,其間有人致電酒吧內的黑幫同伴,瞬間即衝出十多人向三男拳打腳踢。其中兩名事主突圍逃走,但陳勇熙則走避不及,被十多人包圍毆打,一輪拳如雨下後,陳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當場昏迷倒地,嚇得古女在旁大叫,兇徒傷人則後登上私家車逃離現場。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傷者送院急救,目前情況危殆,留醫屯門醫院深切治療病房。
另一方面,警方到場調查,有目擊者向警方提供疑兇乘坐私家車的車牌號碼,警方追查資料,查出車主登記地址是在附近的青磚圍,即派員前往調查。

 

行兇後返村公所 五漢被捕

警員抵達青磚圍時,在村公所門外發現涉案私家車,警員進入村公所調查,見六男一女正在若無其事地談天說地,其中一男一女事後證實與案無關,獲准離開;五名 16至 35歲男子則懷疑有份參與清晨酒吧外的打鬥事件,被拘捕帶署調查。警方相信有十多人涉案,屯門警區重案組聯同反黑組正追緝其他在逃黑漢。
消息稱,被捕五名疑犯懷疑有黑幫「新義安」背景,跟隨綽號「華新」的頭目,部份人是青磚圍村民。警方其後召來鑑證科人員,為懷疑涉案私家車進行掃指模及拍照,事後將私家車拖到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屯門酒吧血案
1)三男一女到酒吧消遣,女事主遇到多名疑有黑幫背景的朋友
2)三男不滿黑漢坐下同枱飲酒猜枚,爭執後被逐出酒吧
3)在酒吧外苦等女事主兩小時,三男終見女事主出現,欲送她回家時卻被阻止
4)有人「吹雞」召來十多人向三男拳打腳踢,兩人突圍逃脫,一人被打至重傷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進入此月前,各種大型交通工具宜加強維修檢查,避免發生影響市民之意外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疑引擎過熱起火 十多人棄船逃生
20米遊艇狂燒 沉沒赤柱

2010年08月23日

【本報訊】一艘長 20多米的西式遊艇,昨日載着十多名外籍人士出海暢遊,其間在赤柱海面懷疑引擎過熱失火,大火一發不可收拾,各人撲救無效後棄船逃生,全部乘坐快艇安全返回岸上,但估計價值數百萬元的遊艇則在火海中焚燒一個多小時,最後付諸一炬,最終燒剩船身沉落大海,有關方面稍後聯絡船主安排打撈遊艇殘骸。
記者:簡明恩


火警現場為赤柱聖士提反灣對開 200米海面,昨日天朗氣清,海面上有多艘遊艇碧波中游弋,其中包括一艘長逾 20米、寬約 5米的白色西式遊艇,遊艇上有十多名外籍人士,負責掌舵的船長為本地人,約下午 2時許,有人發覺船頭機房煙火冒出,慌忙拿取船上的滅火筒撲救,但不成功,而且火勢越來越猛。



「滾滾黑煙冲上幾百米」

船上各人救火失敗後,紛紛逃向船尾,但火乘風勢不斷逼向船尾,各人無路可逃決定棄船,全部放下綁在船尾的快艇,匆匆開船逃生,最後安全逃至聖士提反灣海灘,並致電報警,看到遊艇已陷入火海,各人無可奈何。與此同時,聖士提反灣和赤柱海灘的救生員為安全計,呼籲泳客暫時上岸,大批泳客在沙灘上遠眺船火,有目擊者稱:「當時好大火,滾滾黑煙冲上幾百米。」
多艘水警輪和消防船接報到場展開灌救,但船火越燒越猛,濃煙冲天,但附近仍有不少船隻和風帆繼續進行海上活動,消防員一邊噴水灌救,一邊用繩纜綁住大火遊艇的船尾,將着火遊艇向舂坎角方向拖行。船火被灌救一個多小時後終被撲熄,但全船已嚴重焚毀,船頂被燒至通頂,只剩下船身外殼,繼而全船失去平衡,慢慢傾側向一邊翻沉,直至全船沒頂沉入海底。
安全逃生的船長和外籍人士,事後在沙灘接受警方調查,但他們對記者查詢則三緘其口,不肯透露事件經過,據稱,各人在逃生時都是隻身逃命,放在遊艇上的所有財物和證件,都在大火中燒毀。警方事後要邀請返署協助調查遊艇起火原因。
消防員初步調查後,證實機房首先起火,原因可能是引擎過熱引致,船主稍後將僱請打撈船隻到場將沉船撈起。

 

目擊現場
聖士堤反灣泳客上岸疏散

赤柱聖士堤反灣海面昨午的一場罕見火燒遊艇事件,出事的遊艇在熊熊烈火下,於海上飄浮,逼近聖士堤反灣海灘旁的一個水上活動中心,一度距離中心只有 100米遠,水上中心和沙灘上的泳客要緊急上岸疏散,最後,消防船將「火船」勾住,不斷將遊艇拉往海中央,然後包圍撲救。


消防船邊拖邊救
住在赤柱、目睹遊艇起火的張先生稱:「當時隻遊艇好大煙,煙大到連消防船都無法靠近。」他表示事發時聽到窗外人聲鼎沸,好奇張望,赫見住所對開海面一艘遊艇起火,火光熊熊,濃煙升至逾百米高。
「隻遊艇一路燒一路慢慢飄近水上活動中心」,當時遊艇距離岸邊沙灘約 200米遠,但距離水中活動中心僅 100米遠。張先生說,消防船冒着濃煙靠近遊艇,將船身勾住,不斷向後拖,其他消防船從後將遊艇包圍,邊拖邊救。
在遊艇逼近水上中心時,水上活動中心及沙灘對開海面的救生員,立即呼籲泳客上岸疏散,場面一度混亂,幸有驚無險。本報記者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持續上月之政治表現,預測政府於是月更會發生進一步之失措現象,應為處事不當之應。故建議有關官員在進入本月前加強公關之工作。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功能組別選舉荒謬之至 外國領館可投票
泛民:凸顯制度不公,早應廢除

2010年08月23日

【本報訊】商界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功能組別,被踢爆選民分別包括 21間外國駐港領事館,以及直屬台灣政府的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引起政界譁然。不同黨派議員和法律學者直斥政府有關安排違反《基本法》原意,猶如引入外國勢力干預本港選舉,促請政府盡快修改現有選舉法例堵塞漏洞。有泛民主派議員指出,事件進一步凸顯功能組別制度極度荒謬和不公平,「早就應該廢除咗佢」。記者:林俊謙

有線電視翻查最新功能組別選民登記冊,發現商界(第一)功能組別議員的選民,即香港總商會會員,包括比利時駐港總領事館、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合資格但未登記的選民更包括英、美、德、日等 21國駐港領事館,以及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街道委員會。


台灣代表也成為選民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選民則更感敏,包括直屬台灣政府的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光華文化中心接受傳媒查詢時,先稱「不知道」何時登記成為選民,後則改稱「不知道已經成為選民」。現時商界(第一)及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議員分別為林鍵峰及霍震霆。
選舉事務處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拒絕回應讓外國駐港領事館成為選民,有否違反《基本法》原意,只稱功能組別團體要授權一名合資格人士代表投票,獲授權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及登記成為地方選區的選民,指做法符合法例要求。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基本法》第 26條規定選舉權屬於香港永久居民,政府現時容許海外作為功能組別選民,已經違反《基本法》立法原意。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稱,下屆立法會選舉前政府必須修例堵塞漏洞。獨立議員何秀蘭說,海外政府的駐港代表竟比港人有更多選舉權,反映功能組別極度荒謬和不公平,「早就應該廢除咗佢」。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相信有關安排屬本港立法範圍,是由臨時立法會所定,指有關內容若違反《基本法》,將有機會被推翻。


左派:引入外國勢力
聯會議員王國興則對事件表示譁然,認為政府現有安排猶如引入外國勢力介入本港選舉,力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事件的說法「政治不正確」,因為即使外國駐港領事館授權香港永久居民作代表投票,亦難以改變外國政府插手本港選舉的事實。


涉行政干預選舉
12政府機構擁投票權
【本報訊】多個由特區政府控制的機構,包括機場管理局及旅遊發展局亦被揭發擁有功能組別投票權。有議員和法律學者批評,特區政府具影響力的公營機構若參與功能組別投票,將涉及政府支持某候選人,構成行政機關干預立法會選舉。
至少 12間由特區政府控制或具影響力的機構,在不同功能組別擁有投票權,包括市區重建局、旅遊發展局、海洋公園和出口信用保險局可以在商界(第一)界別投票;生產力促進局、應用科學院能在工業(第一)界別投票;機管局、職業訓練局、香港藝發局則分別能在航運交通界、批發及零售界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投票。政府全資擁有的香港按揭證券公司及擁有逾半股權的港鐵和香港印鈔有限公司,亦擁有投票權。


無交代投票立場
機管局及旅發局接受查詢時承認曾投票,機管局稱這是要盡公民責任,但市建局稱要保持政治中立不會投票。至於為何登記成為選民,有否投票及投給哪名候選人,上述機構的董事則稱不知道。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批評,公營機構投票涉及政府支持某人當選,構成行政機關干預立法會選舉。


疑為鞏固舊勢力
新漁民農夫被拒登記

【本報訊】政府透過具影響力的團體發揮對功能組別選舉的影響力,亦在選民資格的問題上盡出陰招,力保為政府保駕護般的保皇派候選人。民主黨李華明指出,接過不少人投訴遭漁農界功能組別拒絕登記成為選民,指政府一面容許已不再從事豬場和雞場人士繼續擁有投票權,一面拒絕從事有機耕作和新入職的漁民成為漁農界的選民,客觀效果是讓現任民建聯議員黃容根鞏固現有勢力。


政府變相操控選民
獨立議員何秀蘭指出,現時任何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團體選民,只要不獲政府控制的藝發局和康文署的撥款資助三年,即被取消選民資格,令政府變相擁有該等界別的選民生殺大權。
何秀蘭又指出,特首選舉方面,由政府委任出任大學校董的人,均可在高等教育界投票,令政府變相能操控有關界別選民成份,「所以政府本身係操控咗好多票」。
資訊科技界業內人士亦指出,過去有親建制團體在功能組別選舉前,突然和其他團體進行資格互認,但政府對有關問題一直置之不理,變相縱容團體為個別候選人種票。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持續上月之政治表現,預測政府於是月更會發生進一步之失措現象,應為處事不當之應。故建議有關官員在進入本月前加強公關之工作。 緣生 發表於 2010-8-10 15:49


市區重建陰乾盂蘭會
中環「卅間」遭逼遷 政府保育政策捱轟
2010年08月23日


【本報訊】又到農曆七月十四日盂蘭節,政府正申請將盂蘭節納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但卻任由坊間盂蘭勝會被陰乾,令活動一年比一年少。位於中環士丹頓街的卅間街坊盂蘭會會址,因市區重建計劃被趕絕,今年鬼節或將是最後一場法事,有保育人士批評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保育政策得個講字」。
記者:林浚川

 

位於荷李活道舊警察宿舍對面的卅間街坊盂蘭會,雖然 96年才成立,但該區的盂蘭勝會已有過百年歷史,理事長黃勤愛表示:「卅間是指戰前中環荷李活道、些利街同士丹頓街一帶幾十間木屋,以前係貧民區。」他指當年荷李活道對出是海邊,常有人遇溺,二戰時該處的中央書院,即現舊警察宿舍被日軍佔用,曾經死人無數,因此該處近百年來都是居民舉行盂蘭勝會超渡亡魂地點。
兩年前市區重建局啟動士丹頓街和永利街重建計劃,卅間街坊盂蘭會會址業主將物業售予市建局,明年 2月租約屆滿,黃勤愛說:「搬咗好難再搵到平租嘅地方,搬上樓老人家上落又唔方便。」


「今年可能最後一次」

他希望市建局在真正動工前繼續租出物業,長遠則希望獲原區安置:「如果搵唔到地方,我哋可能冇辦法再搞落去,今年可能係最後一年辦法事。」
特區政府去年向中央申請,將長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遊涌、大坑舞火龍和香港潮人盂蘭勝會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預算今年內有結果。保育人士何耀生批評政府保育政策並不全面,既想將盂蘭節打造成香港特色,但實際措施欠奉:「政府做過乜嘢去幫呢啲地區盂蘭會?會唔會申請到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但香港已經再冇盂蘭勝會?」

可聯繫社區傳承文化
他又指出,地區盂蘭會透過舉行法事和派米等活動既幫助基層居民,能聯繫社區及亦傳承傳統文化,他說:「盂蘭會唔只係節慶咁簡單,包含咗社會文化風俗,如果失去好難再重辦,成個社區關係都會散晒。」
盂蘭節俗稱「鬼節」,本港潮汕居民組織每年農曆七月期間舉行誦經作法及聘請戲班演大戲;又舉行派米活動,向坊眾派發寓意平安的白米。

資料來源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