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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隨便說分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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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
發表於:
2007/02/10 04:28pm
若這一束吊燈傾瀉下來
或者我已不會存在
即使你不愛 亦不需要分開
若這一刻我竟嚴重痴呆
跟本不需要被愛
永遠在床上發呆
餘生都不會再悲哀
*人總需要勇敢生存
我還是重新許願
例如學會承受失戀
明年今日別要再失眠
床褥都改變
如果有幸會面
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
徨徨地等待你出現
明年今日 未見你一年
誰捨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臨別亦聽得到你講
再見
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運氣
到這日才發現曾呼吸過空氣
赤雪8
發表於:
2007/02/06 04:09pm
[這篇文章最後由赤雪8在 2007/02/06 04:10pm 第 1 次編輯]
佛說人有:貪,嗔,癡三毒,誰知這三毒都被一個情字種得更深。
或者寬恕被你/妳所愛過的人,可能會活得沒那麼重,沒那麼累。
silver
發表於:
2007/02/06 03:21pm
爱到痛了,痛到哭了,于是选择了放手。
放手是一种无奈的绝望,痛彻心扉。
当曾经珍爱如生命的人即将相逢陌路时,才恍然大悟:原来,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萍水相逢。
曾经以为可以这样牵着手一路走下去,可是放手了才明白,一切只是两条平行线偶然的相交,当一切都烟消云散,平行的依旧平行,即使相隔不远,也已是人各天涯。
勇敢的代价是自己先放下,承认失败,接受无奈,轻轻地叹一口气,祝福她今后幸福快乐,从此心若止水,难起波澜。
蜷缩在角落,等待着伤口平复,体会着敢爱敢恨敢失去的洒脱。
幸福的感觉也许只能刹那,刹那过后,是一个人的精彩。
放手后的日子,总是落落寡欢,会莫名地为了一首歌、一部戏、甚或是一句话而泪流满面,总觉得天是黑的,云是灰的,总觉得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可是,朋友告诉我:你什么都没有失去,你只是回到了认识她以前的日子。我释然,就像烟花不可能永远挂在天际,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花的日子?
我们都是平凡的红尘男女,挣不出爱恨纠缠的情网,逃不过爱与被爱的旋涡。心碎神伤后,是漫无止境的寂寞。寂寞吗?或许吧。但是细细体味寂寞后的潇洒,想想除她以外的快乐,想想再也不用为了猜测她的心思而绞尽脑汁,会不会轻舒一口气,感觉轻松一点?
是真的放开了吧?可以平静的面对他和她,纵然心里有种隐隐的说不出的酸楚,可是我不再落泪,哭泣是因为一个人的记忆在心里,无论怎样也不肯散去。
轻轻地说一声:“再见!”转过头,洒脱地走掉,让背影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脑海里。当你能够用释然的心态去回忆你们曾经的点点,你就可以体会到放手后的美丽。
上帝让我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你,我哭了;
但是,上帝是公平的--
他让我在正确的时间离开了你,你会哭吗?
silver
發表於:
2007/01/28 03:48pm
分手之恥
不知各位可曾和不服輸的人玩過遊戲?也許是下場棋,或是打籃球,明明
大勢已去,對方偏揪著你不鬆手,三番兩次求你讓他幾步回頭路,不然就
怪你不留情面,口口聲聲罵你不公平,甚至推說你賴皮耍詐。
原本大家可以好聚好散,硬是鬧到「下回若有機會再好好交手」的興緻全
失,也對此人印象大打折扣。更可怕地是被死纏活鬥後的內功大傷,非得
讓你好好休息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慢慢復原。
你也許以為成年人談戀愛,應該成熟理智了。但你若看看那些極不愉快的
分手經驗,下場往往不比這種遊戲好到哪去。戀愛期間還算彬彬有禮、搶
著付帳的人,分手時可能說你吃他喝他,佔盡便宜才拍拍屁股走人。熱戀
時兩人喜歡一起做的事,大吵分手時才知道「他都是被迫配合的」。
有的人分手時緊抓住對方不放:「你不能走、你不能走,你走我活不下
去。你怎麼能這麼狠心?」有的人則聲言恐嚇:「枉費我對你那麼好,有
本事你就不要回來求我收留你!」也有的人在分手時肯定補上這句:「我
其實忍耐你已經很久,碰到你算我倒八輩子的楣!」
分手確實讓人痛苦。愛情是我們將心完全敞開去接納另一個人,最努力也
最冒險的嚐試。我們用盡了所有當時的智慧與心力去經營一個關係,期待
最美麗的結局,並心甘情願卸下心防,將最脆弱的一面呈現給對方。正由
於愛得如此深切,分手時,也必要痛得深切。
很多人覺得分手是很不光榮的事,像是輸了場遊戲或比賽,還讓另一個人
無情地告訴自己:「你不夠好,我不喜歡你。」
當然戀愛不是遊戲,也不是比賽。嚴格來說,戀愛其實只是找到一個願意
的人,陪你走上人生的一段路。如果運氣好,兩個人在這段時間的磨合
中,還能發展出相伴一生的感覺,那這場愛情就會有我們所期待的好結
果。如果在這段時間的考驗後發現彼此都可以再找到更適合的人,或是對
方認為我們不是最適合的,這段路也不算白走,好好謝謝人家給你的快樂
回憶,僅記得這些成長的過程。成熟地和對方談分手,這依然是個美好結
局。
也許是心太痛,你不得不毀掉你們之間所有美好回憶,免得自己還有任何
依戀。也許是對自己太失望,你忍不住狠狠侮罵對方,好隱藏你內心受傷
的感覺。也許是不甘心,你恨不得能用最激烈的手段讓對方也體驗你正在
體驗的心碎……
很遺憾地,你不可能恨一個你曾真心愛過的人,而不將那曾經愛過他的自
己也一起恨進去。如果他真的那麼可恨,你就必須嚴厲貶低自己的判斷能
力,好降低到相同的低劣去符合這個推理。
更糟的是當你這麼急切地想扳回一成時,當初的愛情看來就像是場比賽,
或遊戲。
分手並不可恥,但你若不看交往期間美好的相伴過程,只看最後是誰嚐到
「勝利滋味」,分手就是個可惱的污點。別說:「如果我當初再對他好一
點就好了。」「如果我當初沒說那些話、做那些事就好了。」或是「如果
我當初不要看上這種人就好了。」這些已經發生的事,你已在當時用最好
的智慧與僅能有的反應,做了最符合自己心意的選擇──這是必然會發生
的結果。也許它並不令人期待,但它讓你有機會學習成長,並改正可能犯
過的錯誤。
分手並不代表失敗,多數人都曾在交往的過程中看到自己更好的一面。你
還有更多更好的特質等待被發掘,你一定找得到真正能享受你陪伴的人。
你不但沒有失敗,反而在這過程中因著這成長和認知,向成熟和真正的智
慧邁進一步。
幸福,不是某次交往結果,而是整個追求快樂的過程。你並沒有在每次分
手時,都和幸福失之交臂,而是在追求快樂的過程中,愈來愈精確地看
到,並了解屬於你的幸福元素是什麼。
當你與舊情人的甜蜜回憶讓你熱淚盈眶時,請告訴自己:「我喜歡當時的
自己,而那個人就站在這裡。分手不是失敗,也不是我不夠好,而是我們
都有更好的選擇。我感謝我有機會看到快樂的面貌,因為我已經有能力經
營與珍惜。」
紫柏
發表於:
2007/01/24 04:25pm
不隨便牽手,不隨便分手^^
silver
發表於:
2007/01/24 03:30pm
不肯放手,傷得更久
交往三年之後,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不願含混度日的她主動提議分手。
他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是很難說斷就斷的。誰也沒做錯什麼,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她都會很積極的協議分手,主動說:
「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他說。
一天夜裡,他們又因為一件觀念不同的事,在電話兩端爭執了很久,彼此都不讓步,
摔電話之際,他大罵:「我們兩個人都很固執,乾脆真的『切』掉算了!」
這是他們交往三年多以來,第一次由他口中說出分手。
隔天,她主動對他說:「每次都是我提出分手,昨天第一次聽你提分手,竟然有心酸的感覺。」
啊!那畢竟是很複雜的心情啊!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
聽完她的告白,他堅持不肯分手的態度,居然在一夕之間有很大的改變,願意好好分手。
他甘心分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這次是他主動提的--他甩她,面子比較掛得住。
如獲大赦的她,跑來問我:「吳大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不是不甘心,也不是故作姿態,
只是我真的不懂。這幾個月來,我曾經提議分手,次數多到我都記不得了,他都不肯。
為什麼,為什麼這次他主動提出,就立刻分掉了?」
「因為,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我無奈地說。
在此之前,我認識一對堪稱「金童玉女」的情侶,他們結婚後還過著「王子公主」般的生活。
看他們恩愛的樣子,實在無從察覺這段「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愛情故事裡,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辛酸。
一直到共同生活幾年之後,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心意已決。
男方點頭同意的時候,只提出一個附帶條件:「離婚可以,但不可以讓我的同事和朋友知道。」
從這個實例當中,我自己也有所領悟 --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
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
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
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
她的丈夫有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但是,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
由於,這個情況,已經僵持十年了,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
後來,她得了憂鬱症,過得很不快樂,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
從她的實例,我更加堅信--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
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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