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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生術數研究社 (http://leold.yuensang.com/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碧海藍天 論用神成敗救應 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財旺生官,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帖,兩不相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泄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伏,煞格成也。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用神既定,則須觀其成敗救應,官逢財印者,月令正官,身旺官輕,四柱有財生官,身弱官重,四柱有印化官,又有正官兼帶財印者,須財與印兩不相礙,(參觀論正官財印節)則官格成也,刑沖破害,以沖為重,沖者剋也,如以木為官,則沖者必為金為傷官,故以沖為重,刑破害須酌量衡之,非盡破格也。財旺生官者,月令財星旺,四柱有官,則財旺自生官,或月令財星而透食神,身強則食神洩秀,轉而生財,財本忌比劫有食神則不忌,蓋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貼者,財印不相礙也。(參觀財格配印節)如年干透印,時干透財,中隔比劫,則不相礙,隔官星則為財旺生官,亦不相礙,是為財格成也。印輕逢殺,或官印雙全者,月令印綬而輕,以殺生印,為殺印相生,以官生印,為官印雙全,如身強印旺,則不能再用印,最喜食傷洩日元之秀,若印太多,則須以損印為用,如土多金埋,水多木漂。(參觀五行生剋制化宜忌節)必須去其有餘,補其不足,則用神方顯。故以財透根輕,運行財地,助其不足為美,若四柱財無根氣,則印雖多不能用財破印,原局財星太旺,印綬被傷,則反須以比劫去財扶印為美矣,此則隨局取財不能執一也。 月令食神,四柱見財為食神生財,格之正也,若四柱透殺,則食神制殺為用,忌財党殺,故以無財為美,若殺旺而透印,則棄食就殺,以印化殺為用,但棄食就殺者,雖月令食神不再以食神格論矣,四柱若見梟印奪食,則棄食就殺為真斯亦格之成也。 月令偏官而身強則以食神制殺為美,為殺格之成,若身強殺弱,或殺強身弱,皆不能制伏為用,必身殺兩停者,方許成格。 月令傷官身強以財為用,為傷官生財,身弱以印為用,為傷官佩印,傷官旺,印有根,以運行印地為美,斯一者皆格之正也,若傷官旺,身主弱,而透殺印,則當以印制傷、化殺滋身為用,雖月令傷官而其重在印,傷官帶殺而無財,與食神帶殺相同,蓋以傷官駕殺即是制伏,忌財党殺,故以無財為成也。 月令陽刃,以官殺制刃,格局最美,刃旺殺強,威權顯赫,印滋刃,財生殺,故以財印並見為吉,但不相礙耳,刃旺者,亦可用食傷洩秀,但用官殺制者,不能再用食傷故以不見傷官為格之成也。 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即同官格,透財而逢食傷,即同財格透殺而遇制伏,即同殺格,蓋祿劫本身不能為用,而另取扶抑之神為用,即與所取者之格相同也。
何謂敗?官逢傷克刑沖,官格敗也。財輕比重,財透七煞,財格敗也。印輕逢財,或身強印重而透煞,印格敗也。食神逢梟,或生財露煞,食神格敗也。七煞逢財無制,七煞格敗也。傷官非金水而見官,或生財而帶煞,或佩印而傷輕身旺,傷官格敗也。陽刃無官煞,刃格敗也。建祿月劫無財官透煞印,建祿月劫之格財也。 敗者犯格之忌也。月令用神,必須生旺,正官見傷,則官星被制,沖官星者,非傷即刃,同為破格也。 財輕比重,則財被分奪,財透七殺,則財不為我用,而党殺,反而剋我者之助,為財格所忌也。印輕逢財,則財被印破,身強印重,須食神洩身之旺氣,若不見食神而透殺,則殺生印,印又生身,皆為印格之忌也。 食神逢梟印,則食為梟印所奪矣,食神生財美格也,露殺則財轉生殺,皆破格也,七殺以制為用,有財之生而無制,則七殺肆逞而身危矣。 傷官以見官為忌,惟金水傷官,金寒水調候為急,可以見官,除此之外,見官皆非用傷所宜,傷官生財,與食神生財相同,帶殺而財轉而生殺,為格之忌,身旺用傷,本無須佩印,傷輕見印,則傷為印所制,不能發舒其秀氣,故為格之敗也。 陽刃以官殺制刃為用,若無官殺,則刃旺而無裁抑之神矣。 建祿月劫,日主必旺,喜財生官,無財官而透殺印,則殺生印,轉而生身,其旺無極,皆為破格也成格破格程式繁多,亦有因會合變化而成敗者,參觀用神變化節。 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敗中而成,全憑救應。何謂帶忌?如正官逢財而又逢傷,透官而又逢合,財旺生官而又逢傷逢合,印透食以泄氣而又遇財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財以去印存煞,食神帶煞印而又逢財,七煞逢食制又逢印,傷官生財而財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傷,陽刃透官而又被傷,透煞而又被合,建祿月劫透官而逢傷,透財而逢煞,是皆謂之帶忌也。 帶忌者,四柱有傷用破格神,即所謂病也,救應者,去病之葯也。 正官逢財,財生官旺,為格之成。四柱又透傷,則官星被傷而破格矣,月令正官,干頭透出,格之所喜,而又逢合,如甲以辛為官,生於酉月,透出辛金,正官格成矣,而又透丙,丙辛相合,官星不清,而破格矣。 財旺生官者,月令財星生官為用,與正官逢財相同,逢財相同,逢傷則官被傷,逢合則財被合去,孤官無輔,同為破格。 印透食以洩氣者,月令印綬,日元生旺,透食以洩身之秀,印格成也,又遇財露,則財損印為病,而破格矣,透殺以生印,殺逢印化,印得殺生格之成也,而又透財,而財破印党殺而破格也。 食神帶殺印者,月令食神而無財,棄食神而用殺印,最為威權顯赫,或以印滋身以食制殺而不相礙,亦為成格,若見財則食以生財,財來党殺破印,格局破矣。 七殺逢食制殺為用,逢印奪食而格敗。 傷官生財者,身旺恃財洩傷官之秀,財被合,則氣勢不流通,而生財之格破,傷官佩印者,身弱恃印滋身,又逢財則印被財傷而佩印之格破, 陽刃格喜官殺制刃,透官而見傷官,透殺而殺被合,失制刃之效用矣,建祿月劫與陽刃相同,用官喜見財生,逢傷失制劫之用,用財喜食傷之化,用殺須食傷之制,若不見食傷而反逢殺透,則財党殺以傷身皆犯格局之忌,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譬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為破格,傷官見官為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沖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 官逢傷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於酉月,干頭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則丁壬合。丁火不傷酉金之官也,合殺如丙火生於子月,壬癸並透,官殺雜而破格,透丁則丁壬合而官清矣,刑沖者如己土生於寅月,支逢申,則申沖寅破官,支又見子,則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謂會合解沖也。 財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乙木並透,比劫比劫爭財,干頭透丙火,則比劫生食,轉而生財,而財格不破矣,或不透而透辛,則辛金剋制乙木,亥不爭財矣,逢殺者,如丙火生於酉月,月令正財,干透壬水,則財生殺而格破,如又透戌土,則壬為戌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財,或不透戊而透丁,財合殺以存財,皆敗中之救也。 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於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梟,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則食為梟奪而破格,若透庚殺,則可棄食就殺以成格,或不透殺而戊己之財,則戊可制壬以護丙食,為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殺也,殺以制為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則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殺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殺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為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殺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陽刃格以官殺制刃為用,帶傷食制官殺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傷,則陽刃格成矣。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殺者,如甲木生寅為建祿,用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党殺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也。
八字妙用,全有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亦庶幾乎!
-- 作者: keepmeok
有例子最好, 才會易明, 初學者不斷在打轉, 相信這是必經學習過程., 我也不例外,, 現在也不斷在打轉中...
-- 作者: magicbus 好文章,百看不厭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gicbus[/u]在 [i]2005/11/11 11:55am[/i] 發表的內容:[/b] 不過 要有能力指出 錯誤喔
-- 作者: 昊陽
[quote][b]下面引用由[u]magicbus[/u]在 [i]2005/11/11 11:55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昊陽
[這篇文章最後由昊陽在 2005/11/24 11:55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昊陽[/u]在 [i]2005/11/24 11:54pm[/i] 發表的內容:[/b] 又一個 ...............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昊陽[/u]在 [i]2005/11/24 11:54pm[/i] 發表的內容:[/b] 勸兄一句 "盡信書不如無書" 小弟齣學 這一門 學問 可是 從 "陰陽五行 入門" 陰陽要分 干之陰陽也要分 邢沖 合會 有何不同 陰陽誰優誰壞 ??? 為何要 "水火既濟" 要弄青楚 不是 只在 書本 解釋 上比 高下 這都是基本功 不只是書上說怎樣就怎樣 要有能力 指出 正確 錯誤
-- 作者: 少帥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1:03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昊陽[/u]在 [i]2005/11/24 11:54pm[/i] 發表的內容:[/b]
要權橫輕重 ----才是道理 多說了 勿怪 !!!!
-- 作者: 昊陽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1:03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昊陽[/u]在 [i]2005/11/25 01:21am[/i] 發表的內容:[/b] 可悲!!!! 萬法皆空 萬法歸宗 一理通 萬理通 只差 沒弄通 [br][br][color=#990000][b]-=-=-=-=- 以下內容由 [i]大呆子[/i] 在 [i]2005年11月25日 01:29am[/i] 時新增 -=-=-=-=-[/b][/color] 都是 一位學者之 "讀書心得" 可用來參考 但非絕對 如果 只是 信書 本 那 學術就不會 進步了 只是會越來越差了 何為定律 何為定理 用起來有 無錯誤 是否通用 不是 專執一偏 這會誤人子弟喔
-- 作者: 昊陽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1:27a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昊陽[/u]在 [i]2005/11/25 02:25am[/i] 發表的內容:[/b] 看來這一網 是 排它性很強之'網
如果 您 不聽 ----------我也無可奈何 "干支要分清楚 陰陽要分清楚" "不可篇執一角" 看不起它人 萬法歸宗---無高下之分 多學多驗正 --不要口水 戰
是 丙火 ?丁火? 巳? 午? 未? .........
盡是 ...................... 人家一個 紫雲派 "太歲入卦法" 論到你家 水管破 都論得出來 你呢............... 哈哈!!!! 天下之大 能人多之 不要妄自尊大 忘了自己是誰
-- 作者: 昊陽
[這篇文章最後由昊陽在 2005/11/25 01:24pm 第 1 次編輯] 有 "非我族類 盡滅" 之 特點 本人好心 勸你 如果 您 不聽 ----------我也無可奈何
"干支要分清楚 陰陽要分清楚" "不可篇執一角" 看不起它人 萬法歸宗---無高下之分 多學多驗正 --不要口水 戰 比方說 用神是 火 ---------是那一種火 要說清楚 是 丙火 ?丁火? 巳? 午? 未? .........
人家一個 紫雲派 "太歲入卦法" 論到你家 水管破 都論得出來 你呢...............
天下之大 能人多之 不要妄自尊大 忘了自己是誰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7:22am[/i] 發表的內容:[/b] 反被你 ---------- 看來 真是 "掃地之人"
我用 紫雲居士 之法 ------就是告訴你 人家 可以 論到這樣 細 要加油了 不要老被 人人家笑 笑 "無能人 " 如以兄之功力
這是 紫雲派 ---高手 嘴中 說出
-- 作者: spencerlyc 大家一人少句吧...........................難得大家也是中國人, 也是有緣學習五術的同好....................祇是大家觀點不同矣...........無謂傷和氣啦.................................... 別步我後塵啦..................我也是多口之人................現在也甚少在網上出現, 大家多努力研究吧.............別爭那無謂的口舌之爭...........反正爭了沒獎的......................唉.................................. :em49: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spencerlyc[/u]在 [i]2005/11/25 01:51pm[/i] 發表的內容:[/b] 四柱學之 精要 在 "歌訣中" 比方說 "傷官歌訣" "七殺歌訣" .......等等 反而 要 好好研究這一些 "歌訣" 這樣 會 功力會更高強 願兄多 研討 祝福您
連 病藥法 那一句名言 -------斗術也可用上 喔 這 是 高手 相告 ----與兄分享
-- 作者: scott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7:22am[/i] 發表的內容:[/b] 發現你的言詞不對, 各人發表其見解這便是 " 非我族類 盡滅" ? 我也不同意你的意見, 每人也看過書, 當中有好壞, 好的可表揚, 壞的也不是你我等之輩有資格作批評, 你的言詞是過於冲, 你不像勸人, 是在生事, 請你留意. scott 不同意你的言論, 將會向版大反影.
-- 作者: 大呆子
[quote][b]下面引用由[u]scott[/u]在 [i]2005/11/25 06:25pm[/i] 發表的內容:[/b] 但那位 自稱掃地 人 說 小弟 一本書都沒看 這是不是 很過份呢 無怪呼 小弟 如此 說 要投訴 就投訴 我無怪你 但 請您 好好看完全文 我有批到 版主一句嗎 是 那個 "掃地 人" 挑起戰火巴 還”粗話” 說” 要拿出幾根毛 ----這是人話嗎 還有一位 叫 "少帥" -----挖苦人第一 "汝等" 是 何意呢 這三者 都不斷 攻擊 "看法不同"之人 那無怪乎 我 會說 ”非我族類 盡滅”
只是說話 ”沖” 一點 但學術探討 本該就書論書 不該 ”人身攻擊” 不該 ”人身攻擊” 是我不能認同喔
-- 作者: scott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7:23pm[/i] 發表的內容:[/b] 既然無關緊要, 為何耍於多編內說一些盡是自以為大師的言論 ? 以你自己的理論為對, 人家全錯, 這非討論, 人之善非以此為論, 但人之惡可一目了然, 對於自己說錯話連半點悔意也沒有的人, 再說也只教會你去了解更多.
-- 作者: 站務經理
[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呆子[/u]在 [i]2005/11/25 01:27am[/i] 發表的內容:[/b] 此處為學術交流地, 請尊重自己及他人, 如要爭吵, 請到別處.
-- 作者: 站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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