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劉科樂
-- 發表時間: 2008/12/06 10:4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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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劉科樂
-- 發表時間: 2008/12/06 10:48am
師在世日,嘗言:“在劫不在數,在數逃不過”,謂數之重要也。卯月壬申日一數,由占去留始發,余之所斷,旨在迷茫中示以津渡,引彼脫出困境。惜乎!彼人向不信命運之說,竟置若罔聞。 立夏後,公司對其啟動內部監察程式,訊彼質證,不下十次之多,皆05、06年賬目也。此間但承擔退賠之責,處以罰金,略示懲戒,即可解除聘約,全身而退。 7月,企業方又質訊京滬多位地區代表,事有甚於彼者,積欠有逾千萬者,但認退償,俱無事。獨其一人,死不認賬,企業示以鐵證質之,均力言賬目無差。內部勘查之機一失,同僚無不為之扼腕,縱監察董事亦深惜之。 臾8月,與辛未女行再醮[1]之禮。友知其事,藉故規勸曰:“滬上劉先生嘗占婚姻,預汝國慶前必成婚,令應矣!先生神斷如此,占汝停職被勘亦應。何不准先生計,賠以罰金,與公司結絕完畢,早離是非之地,再圖將來為要哉?”彼強辯曰:“誰言劉某人神斷?吾實擬明年舉行婚禮,豈非謬甚?何言其准?”友無言對之。詢其女友,知實已領取結婚證,正擬國慶請宴耳。 是月,公司因多次給予退償機會,卻無果,遂移其事於司法。其人時居荊襄謀生,所質賬目及業務皆吳地舊事。10月,吳地經偵傳訊,的是異地代理事發,外事相擾也。至此,彼仍一意孤行,不應檢方偵訊。檢方遂於網路通輯之。11月下旬,在京被捕。次日丙寅交小雪,日躔析木,真數不妄發也。 11月26日亥正,友又代占刑獄事,言彼有被控職務侵佔百萬之厄。果如此,十年刑獄難脫。或改訴挪用,今已退償,可望緩刑。擬式觀之,數得三交,陽刃入用,危矣! 蛇朱合勾 申酉戌亥 貴未 子青 後午 丑空 巳辰卯寅 陰玄常虎 青 朱 虎 勾 子 酉 寅 亥 酉 午 亥 庚 兄 癸酉 朱 子 甲子 青 財 丁卯 常 預之曰:速贖之,交大雪可保釋。冬至前急與企業斡旋,尚有和解餘地。若企業憫之,幸或撤回案件,或改訴挪用,罰金40萬,至來年卯月可望結案。否則清明後必受重判也。 更詢前數所斷風水如何?答,7月以來,確有西南方工程破之。余歎曰:“前數斷得甚細,應之極驗,若7、8月間未雨綢繆,往堪其宅,或能解之。何不邀約?”答:“彼不信先生言,奈之何焉?”余曰:“劉某之數,豈兒戲哉?何故輕蔑如此?”友默然。更相約赴荊堪輿,曰:“明日先踐京華諸友之約,事畢由京入鄂。但安排行履可也。” 本案盡顯壬式運籌之秘。若信一二分,何至有今日之三交之咎耶?數之驗,真莫之能逃歟?悲夫!天豈孽乎蒼生?然自作孽,不可活矣!數之不可逃者,豈因人而異也乎? [1]再醮:再婚。
-- 作者: 劉科樂
-- 發表時間: 2008/12/06 10:53am
附当事人占婚课: 某代甲寅生男占婚姻。西曆2008年4月24日,戊子年丙辰月甲午日,酉將亥時。 朱合勾青 卯辰巳午 蛇寅 未空 貴丑 申虎 子亥戌酉 後陰玄常 蛇 合 玄 後 寅 辰 戌 子 辰 午 子 甲 財 戊戌 玄 官 丙申 虎 子 甲午 青 婚姻之占,以幹為男為我,支為女為妻。支上辰本日之妻財,旬空又被用爻沖去,主離異也。幹上天后乘太歲,又並行年,乃是新人,姻緣在年內也。干支後合併見,六合又乘建星,主4月初相識一女,兩情已通,然其人不是本地人。中傳虎官,略有口舌枝節。國慶前後可成婚姻。 或問:與己未女姻緣如何?斷曰:其女有夫之婦,終是露水鴛鴦,到底無緣,不如儘早分手。 曰:先生所斷,似乙丑生女。其女果是4月初相識,外鄉人氏,果有口舌,因家長反對,並未深交。先生斷己未女已婚,果然。遵先生勸,願早分手。但另有一未婚女,亦己未生,相識多年,4月初正式戀愛,許以國慶成婚,先生以為吉否? 斷:若另有未婚者,婚必成矣!另又主其女目前有調動升遷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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