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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本有正念
〔公孫丑〕曰:「敢問夫子〔孟子〕之不動心與告子之不動心,可得聞與?」 「「告子曰:『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 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
-- 作者: 本有正念 [b]蔡仁厚《孔孟荀哲学》卷中第六章《知言與養氣》[/b] 第一節 知言:[b]言由心發,以心知言[/b]
孟子認為後二句“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尚猶可說; 因為心於理有所不達,則理不得,心亦不安; 此時求助於氣,亦是枉然。 (譬如強詞奪理者,便是不得於心而求之於氣,但他終不能理得心安。) 至於前二句“不得於言,勿求於心”,孟子以為“不可”。 告子的意思,蓋以言無涯涘,豈能盡得其故,所以雖於言有所不達,亦不必反求於心去瞭解它,一麵擾亂了吾心的虛靜。 然而,不達於言,便是不達於理;理不得,又怎能強使心安? 告子硬把捉一個心,強製使它不動,結果是“心於言不相干,心於氣不相貫”(朱子語)。 這是取消問題,不是解決問題。 [b]須知異端邪說,生於其心,害於其政,乃是嚴重之事,豈可任其貽害世道人心,而不反求於心以瞭解其所以然之故?[/b] 一切言語,皆是隨順心之所思所想而說出來。 [b]言既由心發,自必以心知言。[/b] 孟子的“知言”,正對告子“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而發。 知言的言,自是言辭之意。言辭是詮表思想,表達觀念的。 而思想觀念乃是一個人行為的主宰。行為上的過失,雖然有時候只是偶然的疏忽,或者由於情緒的衝動所造成。 但凡是在主宰上足以形 成弊害陷溺,在客觀上足以造成災害禍患的行為,總是有它思想觀念上的根據。 要想解除人心的蔽塞,阻遏災害的泛濫,就應該瞭解形成蔽塞和造成災害的根由,這 就是“知言”的工夫。 總括地說,所謂“知言”,即是對言論思想地“是非,善惡,誠偽,得失”之精察明辨。孟子答公孫醜問“何謂知言”,曰: 第一句,詖是偏陂,蔽是障蔽。詖辭,即是偏於一曲而不見全體地言論。荀子解蔽篇所謂“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者是也。 第二句,淫是放蕩,陷是陷溺,所謂淫辭,如群居終日,言不及義,以及一切誨婬誨盜的言語文字,都是這一類。 這種放縱蕩肆之言,不但使自己陷溺其心,亦誘他人陷溺其心。 第三句,邪是邪僻,離是背叛。 邪僻的言論必是離經叛道的。 凡是言偽而辯,似是而非,訐以為直,以及一切惑世亂民的言論,都是邪辭。 第四句,遁是逃避,窮是困窘。 人之言假如妄而不實,一經究詰便將理屈辭窮。諸如文過飾非,閃爍逃避顧左右而言他的話,都是遁辭。 總之,詖辭之“蔽”,淫辭之“陷”,邪辭之“離”,遁辭之“窮”,都是由於不合理的言論思想而形成的弊病。 語云“言為心聲”。 言有病,正表示心有病。 1. 告子以為仁義乃矯揉人性而成,人性中並無仁義。 故孟子斥之曰:“舉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矣。” 2.依許行之道,物之大小長短輕重同則價同,他只計數量不顧品質。 故孟子曰:“從許子之道,是相率而為偽者也。” 3. 孟子謂宋牼以利說諸侯,將使“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4. 孟子謂張儀,公孫衍:“以順為正,妾婦之道也。” 5. 孟子謂:“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 6. 孟子稱;“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告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 [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85b7d40100bgju.html] 資料來源 [/url]
-- 作者: 本有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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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color=#0000FF]養氣之道,在 於“ 自反,持志,直養,集義”[/color]。此四者實相因相成,但為說明方便,仍分別簡述如下:
自反而縮(縮,直也)表示行事無所愧怍,故能理直氣壯而無所餒。 反身而誠,則無隱曲,無疑懼; 如此,自能成就人格的“直,方,大”。 [color=#0000FF]平常我們承擔一個責任,雖然亦往往有一種自信,而彷彿無所疑懼,但一到生死成敗的緊要關頭,原先的自信便動搖起來,而有所疑,有所懼了。 究其原因,只為當初所發的,實只是血氣與意氣,只是“氣魄承當”。在此,並沒有通過理性良知之反省自覺,不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義理之勇。[/color]
[b]二,持志[/b]
視,聽,言,動,都是氣的作用,氣充滿於我們形體的每一個地方,所以說“氣,體之充也 ”。 志既然是氣之帥,氣就應該隨着氣走。 志之所向,生命力必隨而從之,就像士卒隨從將帥而用命一樣。 所以說“志至焉,氣次焉”。(次,舍也,止也。)但生命本身常是盲動的,當氣失其平,生命力便將橫肆泛濫,所以持志的工夫,除了積極面的“持其志”,消極面還要“無暴其氣”(不能使氣乖舛紛馳,橫肆氾濫)。 氣,好比是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人如果橫肆濫用其生命力,亦會像水之無防,舟之無舵;終將隨暴雨而成災,隨狂濤而覆沒。 反之,能持守其志,則有所主於中; 能無暴其氣,則無所放縱於外。 中有所主則氣愈充,外無所放則志愈固。 以志帥氣,內外交養,氣便浩然充塞了。 [b]三,直養[/b] 何謂“浩然正氣”? 連孟子自己亦覺得“難言也”,所以分為二句來說。 首先他說:“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大而無限量謂之至大,剛而不可屈撓謂之至剛。 依趙注,直養而無害,是“養之以義,而不以邪事干害之”。 人能本着“天所與我” 的仁義之性,以率性修道,內充外擴,而不以人為桎梏加以干擾,不以私意欲念加以妨害,則道德的勇氣必能日臻浩然剛大,而充塞於天地之間。 [b]四,集義[/b] 孟子又說:“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 義,是我們性分中所固有的。 道,即率性之謂。 由心所發的浩然之氣,其全幅內容都是“配義與道”的,失去義與道,氣便餒乏不振,無法達到浩然。而浩然之氣之所以存有,則是“集義”所生者。所謂集義,是隨時表現內心本有之義,以行其所當為之事。 所以人的每一步生活,隨着內在的道德性(仁義禮智之性)走一次,便是集義一次。 “集義所生”,是說浩然之氣,乃是在“隨時表現內心之義" 中,自然生發而出。 所以 ---
至於後二句“不得於心,勿求於氣”,雖經孟子判為“可”,但亦只是從“無暴其氣”的意思上,認為告子這二句話可以消極地無病而已。 所以朱注云:“可者,亦僅可而未盡之辭耳”。 說其可,是因為在“理不得,心不安”之時,若徒然求助於氣則“氣壹則動志”,内心將益發不得安寧。 但理終須得,心終須安,而心與氣亦不能任其相隔而不相貫。 氣是力量而不能自主,它必须如士卒之聽命於將帥,而為志(心)所使用。因此,孟子乃有“以志率氣”之論。如上所述,通過“自反,持志,直養,集義”的工夫,就可以培養出剛大浩然之氣。 此即本節標題所謂“氣由心持,以心養氣”。 氣由心持養,跟從心領導,即可以發出正面的作用,以成就事物,創造價值。 若依告子所說,則將是“是非不問,治亂不聞”;說他高,似乎是太上忘情;說他低,則不過是痲木不仁而已。 因為強制其心則心將死,壓抑其氣則血亦凉。 如此,則人間哪還有道德仁義之實踐? 哪還有人文價值之創造? 何況“心”本是個悱惻明覺,豈能強制得了? “氣”本是個運而無積的生生之動勢,又豈能壓抑得住? 由此 可知,只有遵依孟子“養氣”之論,乃能使充滿於吾人之身的氣,循志為用而盛大流行。 這是孟子所開闢的道德實踐之一大途徑。 在舉世人類最缺乏道德勇氣的今日,“以志率氣”,“以理生氣”的道理,尤其有它極其警策的意義。
-- 作者: 本有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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