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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ccann
-- 發表時間: 2005/09/28 04:37pm

俗話說:「逢人只說三分話」,還有七分話,不必對人說出。
有些人也許以為大丈夫光明磊落,事無不可對人言,何必只說三分話呢 ?
老於世故的人,的確只說三分話,你一定認為他們是狡猜、是不誠實。
其實說話須看對方是什麼人!
對方不是可以盡言的人,你說三分真話,已不為少。
孔子曰:「不得其人而言,謂之失言。」

對方倘不是相知的人,你也暢所欲言,以快一時,對方的反應是如何呢 ?
你說的話,是屬於你自己的事,對方願意聽你的話嗎 ?

彼此關係淺薄,你與之深談,顯出你沒有修養。
你說的話,是屬於對方的,你不是他的諍友,不應與他深談,以免顯出你的冒昧。
你話題是屬於政治的,對方的立場如何,你沒有明白。
對方的主張如何,你也沒有明白,你偏高談闊論,輕言更易招禍呢 !

所以逢人只說三分話,不是不可說,而是不必說、不該說,與「事無不可對人言」並沒有衝突。

事無不可對人言,是指你所做的事,並不是必須盡情向別人宣布。
老於世故的人,是否事事都對人言,是另一問題。
他的只說三分話,是不必說、不該說的意思,絕不是不誠實,絕不是狡猾。

說話本來有三種限制,一是人,二是時,三是地。
非其人不必說。
非其時,雖得其人,也不必說。
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仍是不必說。
非其人,你說三分真話,已是太多。
得其人,而非其時,你說三分話,正給他一個暗示,看看他的反應。
得其人、得其時,而非其地,你說三分話,正可以引起他的注意。
如有必要,不妨擇地做長談,這叫做通達世故的人。


-- 作者: 緣生
-- 發表時間: 2005/09/29 01:35am

好文章!


-- 作者: Luvtoshop
-- 發表時間: 2005/09/29 04:15am

:em06: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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