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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生術數研究社 (http://leold.yuensang.com/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dddada 其實談論養貓課題的終極目的,還是希望社會能出現尊重生命的風氣,動物不被濫殺。 養小動物是一生一世、不離不棄的承諾,相信大家也不會輕率結婚和生孩子吧﹗ 有位曾在動物診所打工的朋友告訴我,情人節和聖誕節,最多男孩子買寵物當訂情信物。但到吵架或分手時,寵物卻變成眼中釘和出氣袋,主人把牠們送回寵物店﹔若寵物店不肯收容,便乾脆把牠們帶去診所打毒針。 愛情生波折,卻不要連累無辜吧﹗曾收看Discovery Channel,妻子與丈夫分居,丈夫搬走不再回家餵狗,妻子便任由狗被綁在後花園捱餓整個月,沒得吃,喝雨水求生。鄰居發現狗瘦骨嶙峋悲鳴立即報警,妻子竟向女警辯駁﹕「那狗是丈夫的財產﹗」結果這對中產夫婦同被控以虐待動物,狗由別人收養。給寵物掛上愛情標籤,情在狗在,情亡狗亡,連跳樓也抱著狗兒一起跳,要牠做愛情犧牲品,對寵物很不公平吧﹗ 完成這系列之際,得悉有女朋友救回三頭貓B,貓媽是街貓,向來在大埔一條屋村流浪,牠帶著貓B吃奶被發現,管理處捉不到貓媽卻逮住了貓B,堅決拿去人道毀滅。女朋友漏夜到管理處營救,暫時貓媽下落不明,她擔心管理處趕盡殺絕遲早捉到貓媽。心如鹿撞,我該幫一把收養其中一名貓B﹖闊闊願意「收靚」嗎﹖最理想還是貓媽和貓B團聚。真不明白,做管理處做到動手殺戮、拆散家庭,未免是太損陰德了﹗ :em03: :em09: :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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