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娛樂圈中亦多是非,但亦不失為提升人氣之時機。 緣生 發表於 2010-2-8 15:58 
崔建邦落案控傷人 最高囚3年 下周五提訊
(明報)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涉嫌毆打女友鄺敏慧被拘捕的無線電視藝人崔建邦,昨日正式被警方落案控告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3月5日在觀塘法院提訊,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3年。打女友事件曝光後一直避見傳媒的崔建邦,昨被落案後一反常態,先後現身將軍澳 電視城會見無線高層,又接父親外出晚膳,但對記者提問一概封嘴。
鄺敏慧的經理人公司指出,鄺於2月9日已到日本 工作,至昨日仍未回港,案件已交警方處理,公司不便作出任何回應。
崔建邦(Amigo)自去年12月底因打女友被警方拘捕後,幾乎暫停所有演藝工作,亦逃避傳媒追訪,他昨日被正式檢控後,反而「活躍」起來。昨晚7時許,身穿印有「Happy Holiday」黑色T恤、藍色牛仔褲、頭戴寫有「LUCKY BASTARD」(幸運壞蛋)的鴨舌帽,在經理人陪同下到將軍澳電視城行政大樓會見無線高層,記者問他心情如何及是否與陳志雲 會面等,他均沒有回應,只是點頭,其經理人則說:「無口野回應。」
電視城見無線高層
無線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表示,崔建邦3月底會跟一個慈善團體到非洲 探訪,昨晚他到無線商討有關安排,他強調是次探訪是崔建邦個人聯絡,並非公司安排。
崔建邦在電視城逗留10分鐘後,駕車返回九龍塘畢架山寓所,至晚上8時許,崔又駕車前往旺角 接父親到西環一間日本菜餐廳食飯,其時他無再戴帽。記者追訪時,崔父以雙手掩臉,崔見狀面露不悅說:「做咩要掩臉!」崔建邦在餐廳逗留約10分鐘後自行駕車返家,至深夜未有再出門。
涉箍女友頸 崔建邦5月審
崔建邦昨由女經理人陪同到法院應訊,未見無線總經理陳志雲到庭,他離開時被大批記者追訪,沒回答提問。(李紹昌攝)
(明報)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本身是散打高手的無線電視藝人崔建邦(Amigo),涉於去年底在九龍塘住所毆打當時的女友鄺敏慧,據悉崔曾向女友箍頸,甚至跪在她身上,令她頭部及胸口受傷,他昨日提堂時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將於5月18日開審。崔建邦(30歲)在控罪書上報稱韓籍,任職藝人。崔昨早9時許穿上黑色西裝、結黑色領帶、架上黑色粗框眼鏡,由女經理人陪同到法院應訊。
獲准以1000元保釋
控罪指崔於去年12月22日在九龍塘畢架山花園一單位襲擊中巴籍的鄺敏慧,令對方身體受到傷害。他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審。
控方表示將傳召4名證人,崔並無警誡供辭。辯方指對在場證據並無爭議。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隨即詢問辯方﹕「那麼案件是意外,有身體接觸及有人誣告?」辯方表示同意,並指當時有第三者在場。
裁判官再問﹕「即第三者聽到無鬧交,然後分手?」辯方聞訊後立即澄清指出,第三者其實不在案發位置,但在單位內。據悉,4名控方證人分別是鄺敏慧、1名醫生及2名警員,崔當日曾推撞鄺敏慧,並向對方箍頸及跪在其身上。辯方所指的第三者相信是崔的同姓兄弟。
律師沒空 申改期開審遭拒
裁判官將案定於5月18日開審,惟辯方指代表崔的大律師當日沒空,僅5月3日至17日有時間,希望法庭考慮將審訊日提早或延遲。但裁判官指案情簡單,看不到案件需要押後的理由,而且認為崔毋須僱用所指定的大律師,故拒絕遷就審訊日,並向崔叮囑仍有兩個月時間準備,著他「另請高人」。一臉嚴肅應訊的崔,雙手垂直交叉放前,聞言後點頭示意明白。
根據法例,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3年。
【案件編號﹕KTCC124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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